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5年8月26至27日对你公司福清核电厂六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情况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
现将检查报告印发给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建造质量。
附件:W020150914532359925121.pdf福建福清核电厂六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9月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