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魏世东)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的通知》,酒泉市根据《甘肃省核技术利用专项实施方案》及《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实施方案》,自10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工作。
此次大检查及综合督查旨在督促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逐级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核安全文化理念,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受控,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