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核电将毁灭中国》的文章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通过骇人听闻的表述与触目惊心的图片,辅以“请有孩子的人转发”的恐吓式副标题,该文作者以片面的论据、错乱且扭曲的逻辑推理混淆视听,极力煽动读者的反核情绪,最后却得出“回归农耕是唯一出路”的可笑结论,并顺势推销一把自己的书。
该文论证中的诸多槽点,甚至不值一驳。究竟何谓“绝对安全”?衡量核安全的尺度和边界又在哪里?如何解决核废料的长期影响?如何评价弃核背后可见、不可见的种种代价?诚然,上述问题都不应该被静止地看待。在此,澎湃新闻推荐来自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汤搏的一篇演讲稿。该文从安全一词的广义定义出发,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核安全的基本问题,论证严谨有序,切中要害。
能源问题从来不是纯粹的经济问题,它与环境安全、国家安全、公众健康息息相关。具体到核能,它蕴含和承载的意义就更为复杂,我们不应孤立地讨论核安全问题,绝对的安全也不存在。就像汤搏在演讲中提到的:
“核电人也很困扰,核电都这么安全了,到底要核电有多安全?就是多安全是足够的?这是核电非常著名的一个基本命题。如果看国外的文献,经常有讨论多安全是足够的,从来没有人讨论绝对安全问题,因为这个提法是完全不科学的。除开美国,作为其他的国家来说,想让核安全有一个逻辑自洽的说法和理论,是迟早要回答这个问题。美国的标准是两个千分之一,我们定多少?万分之一?百分之一?都可以,只要能对这个量化目标达成社会共识就可以。”
该文出自2014年8月8日汤搏在电促会核能促进分会举办的核能发展高峰论坛上的演讲,首发于《南方能源观察》。
汤搏:核电安全的若干基本问题
首先做一个声明,我举的一些例子,只是为了讨论,不代表一定火车不如飞机安全,汽车不如飞机安全,只是为了讨论问题方便举例,不一定代表真实情况,我讲一点关于核安全的若干基本问题。对所有的安全问题恐怕都是同一个认识方式,当然核电有特殊性。
讲之前想到去年有一个著名的院士曾经发表过一个观点,他说任何核电厂都不能经受陨石的撞击。我认为这个观点基本正确的,小陨石我们核电站还是可以承受的,当然比较大的陨石乃至小行星的撞击,我们核电站肯定承受不起。不管第几代核电,我相信未来人类也开发不出来可以承受这样撞击的核电站,所以我说这个观点是基本正确。
但是我们随着他的思路来发散一下,陨石不一定正好撞在核电站上,可能正撞在人的头上。我们再想想,按照现在科学界的一个主流观点,六千万年前有一个小行星撞击在墨西哥湾,正是这次撞击结束了爬行动物对地球的统治。如果没有这次撞击,可能哺乳动物根本发展不起来,人类进化不出来,也不允许我们今天在这里讨论核电安全不安全的问题。
对这些问题怎么来思考?我想这正是我们搞安全乃至核安全所要解决的问题。
讲之前,再讲一个小故事,前几年中央电视台有一个节目,是荷兰的一个小女孩,16岁,做了一次单人环球航海。完成之后有记者采访她,她说了一段话,这段话说得非常精辟。因为我是专业做安全工作做了很多年,一直想不到用一段怎样简单的话来讨论安全问题,真没想到她这话说得很好:“他们说航海有危险,但实际上生活中总是充满危险,他们不懂得船,所以他们不懂得航海。”我想,我们要懂核安全,我们就要懂得核电这只船。
再说另外一段话,这是国际原子能结构在非常经典的philosophy层次的文件,75——INSAG-3《核电安全的基本原则》里讲的一段话,它说:“无论怎样努力,都不可能实现绝对安全,就某种意义来说,生活中处处有危险。”其实这两段话本身已经把安全的特点做了一个很好的概括。我后面再给大家展开讲讲,我们从事核安全工作的人怎么考虑安全问题。
什么是安全?
我在外面做讲座的时候,经常一个问题,大家对安全很关心,有没有人能够用非常简短的语言回答你认为什么是安全?很遗憾,迄今为止只有一次我得到了一个回答,这是当年我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给新来职工做培训的时候,有一个小女孩站起来说,安全是可接受的风险,其他很少人能给我回答。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大家对安全很关注,但问起什么是安全的时候,似乎很少有人能够回答。但是这也很正常,因为大部分人对日常事务往往是感性认识,没有必要对所有事物都用哲学家的思维进行理性的思考。但是我们今天既然要把安全问题谈透,不得不做些深入的相对理性的思考。
我们对安全进行考察以后,发现安全有几个属性和特点。第一个属性,安全是人类永恒的问题,只要有人类存在,就永远会面对安全问题。我想这个道理很简单,不解释了。
安全的第二个属性,即安全是一个相对概念,没有绝对安全的存在。所以我们考察一个事情是不是安全的时候,从科学角度说,我们实际上并不是考察它有没有安全问题,而是他的安全水平怎么样?但是实际上再仔细观察,其实我们在讲安全水平的时候,也是放在一个环境中和其他事情相比较而言的。一般衡量航空运输安全的指标叫公里人的死亡概率,就是一个人旅行一公里相对的死亡概率是多少。从这个角度来衡量,现在的大量数据表明航空旅行比汽车旅行要安全,这个数据当然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当人说坐飞机更安全的时候,我们的含义不是坐飞机没有安全问题,而是说坐飞机可能比坐汽车要更安全。
安全的第三个属性,安全是一个变化的概念。当年我父亲回忆四清运动,他到一个地方发现农民吃完饭不洗碗,所以当时他们四清工作队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劝农民洗碗,后来他发现三天以后这农民又不洗了。我父亲给我说后来他体会到,这个地方的农民生活非常苦,每天吃饱都是问题,实际上是在生死线上挣扎。这个时候对他来说他更关心我能获得多少食物保持生命的延续,而不是食物本身是不是干净、卫生,当然我们现在对食品卫生问题很关注,同样的事情,因为时代的变化,环境的变化,那么人们对它的认识也在发生变化。所以我想这是安全的三个比较重要的属性。
安全既然是相对的,当我们衡量一件事情的安全水平时,我们要对安全设定一个尺度。我经常看有人在争论核电是否安全,我发现很多争论没有意义,鸡同鸭讲,实际上他们是在用他们各自的尺度来衡量。尺度不一样,争论永远达不成共识。大家只有先认同一个尺度,然后用这个尺度来衡量某个事情的时候才有可能性达成共识。
讲安全尺度之前,先给大家介绍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我发现在很多的媒体的报道里,甚至在我们很多从事专业工作同事的论文里都分不清楚。第一个概念,灾害。什么是灾害?灾害是一个事情已发生的不利后果。比如地震已经发生了,洪水发生了,我们把它叫做灾害。但是一个事情不利后果还没有发生,但是我们从理论上预计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怎么定义,怎么衡量?我们只能用一个概念叫风险,就是我们理论上推导可能发生什么灾害,这个灾害的后果有多重,同时可能性有多大?同时考虑后果和可能性叫风险。
当我们衡量一个事情的安全水平的时候,用什么尺度来衡量更合适?用灾害衡量可不可以?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按一开始讲的,核电站抗击不了陨石撞击,陨石也可能砸到这个人头上,那么我们人类活着有什么意义呢?六千万年前,行星撞击地球,导致恐龙从地球上绝灭,我们也不能排除在未来有可能还有小行星撞击地球,把人类对地球的统治结束掉,这么悲惨的前景摆在前面,那我们人类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我们看我们用灾害来衡量安全的时候,不是说不可以,但是通常会给我们一个非常悲惨的前景,导致我们人类失去生活的希望。
好在我们大多数人不是这么想的,我们大多数人每天上街的时候可能比较重视交通安全,但是我们不会时刻注意陨石砸到我头上要躲一下。为什么?因为我们知道陨石砸在人头上的可能性极小。所以我们在考虑安全的时候,用风险概率衡量安全水平是目前科学界主流认为更合理的尺度。我想其实从大家直觉的判断,也应该觉得用这个尺度会更合理一些。
我再给安全几个定义,什么是安全?三个定义:
第一个定义,当一件事情带给我们的利益足够大,而其代价可承受的话,我们则认为其是安全的;
第二个定义,安全是利益和代价的平衡,没有一件事情只有利没有弊;
第三,安全是可接受的风险。
不管是安全也好,核安全也好,这几个普遍性的规律,这个衡量的尺度应该说都是适用的。但是核安全确实有一些特殊的问题,下面和大家讨论一下。
核安全问题为什么特殊?
我个人总结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核能发展的历史。我们一讲到核,首先想到投放在广岛和长崎的原子弹。上个星期我们和清华大学有一个研讨,清华大学有一个教授讲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心理学上的说法,叫锚定思维。一开始某个事情给我印象非常深,那么我不管什么事情都往这个方面想,这就是锚定思维的表现。原子弹使我们很多人对核能形成一种锚定思维。
第二个原因,是核能技术的神秘性和复杂性。我们看到原子弹巨大的杀伤力,所以各国搞原子弹,都处在极度保密之中,这种很神秘的事大部分人不理解。同时确实核能技术、核电还很复杂。我八十年代还是研究生的时候,看一个美国人写的论文,他把人类创造的工业系统的复杂程度排了一个序,认为核电厂是人类所创造的最复杂的工业系统,我对其他专业不太懂,没有进行比较,不知道这个结论是否完全正确,但至少说明核电高度复杂,因为高度复杂。所以受到很多关注,确实很多不是搞核能专业的人士也都觉得复杂。我再说一句,好多搞核能专业的人也只是懂得局部,全部搞通的也不太多,因为它包含的技术太多。我们曾经统计,有四十几个专业。
第三个原因,核废物的长期影响。长期影响这个问题,比较头疼在什么地方?人们考虑长期的问题的时候,往往会脱离技术考虑,往往会把问题提到道德伦理甚至哲学层次进行辩论,这种辩论人类已经辩了几千年,很难达成共识。后面还要讲这一点。
第四,现代环保运动的兴起。其重要标志,就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科学家卡森写的《寂静的春天》,讲到因为环境污染,到春天没有鸟儿的歌唱了,这是现代环保运动的兴起的标志。现代环保运动的兴起不关注到核能领域,是不可能的。
第五,现代媒体的发达。其实在核能的早期也曾经发生过一些比较严重的事故,比如60年代在前苏联南乌拉尔有一个后处理厂,曾经发生过一起非常严重的核事故,它的高放废物储存罐爆炸,这次事故的放射性仅次于切尔诺贝利。但那个时候因为媒体不发达,还有保密的原因,老百姓也不知道,也不太关注,没有引起很大的影响。但是从三哩岛事故开始,切尔诺贝利到这次福岛,电视媒体的转播,对人心理冲击和事件过后看报纸感觉完全不一样。这也是现在人们对核能敏感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所以我们关注核安全必须关注几个方面。
第一,核安全的科学技术方面。我看有媒体这样写,说中国的核能界的一些人组成了利益集团,在中国拼命鼓吹核能,这种鼓吹会对未来中国造成多大的灾难等等。当然,我不好评价核能是不是一个利益集团。但从我个人的专业角度来说,最早关心核安全问题的恰恰是搞核能技术的同志,因为他们是搞专业技术的,他们最早接触最早发现这里面的危害。所以提出很多安全问题,包括采取很多技术措施,其实恰恰都是核能专业的人。比如美国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建所谓示范堆核电厂时,为了防止发生放射性物质外泄,就首先提出安全壳的概念。六十年代美国核电站在向大规模化发展时,有搞核能的人提出问题:安全壳到底能不能包住,堆芯融化了以后可能把压力容器熔穿了,底板熔穿了,最后向着中国方向熔,形成了“中国综合症”。
所以为了避免中国综合症,防止堆芯融化,对反应堆堆芯应急冷却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和改进。到六十年代末的时候,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水平,在安全系统的设计上引入质量保证和系统冗余设计。三里岛核电厂事故和切尔诺贝事故,包括福岛事故之后,人们对超出设计基准的严重事故更加关注,新的核电厂在这方面更关注,也采取更多的措施。
从科学技术的角度,从数据的角度,现有核电厂应该属于最安全的工业系统之一。但很遗憾的是,这么多年很多国家做民意调查,给出了数据,即核电安全水平的提高,并没有赢得公众对核电更多的支持。
这涉及我们核电安全的另外一个问题,所谓核电的社会可接受性问题。
前面我讲到,人们在争论问题时,经常涉及的不是问题本身,而是衡量的尺度。这是一个正常现象,因为每个人思考问题的时候,都受他自身甚至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知识水平,乃至一些价值上的判断、道德取向等方面的影响。
我们过去说西方国家怎么怎么样,我曾经看一个美国人说,我们美国人和法国人思考问题方式的差异可能比美国人和中国人思考问题的方式差异还要大。我们经常把西方归为一类,其实以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学派和以法德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学派在思考问题的根本方式上有非常大的差异,甚至在核安全的理念上提法上都有很大的差异。我们知道经验主义学派是一种试错,在实践中发现错误、修正错误。而理性主义学派总认为自己找到了人类理想道路,沿着理想道路可以到达人间天堂。其实这种不同的思想,会导致在核安全的理念上、提法上都有很大的差异。比如IAEA提出的实际消除大规模放射性释放,就受到法德的很大影响。但实事求是的说,我个人不完全同意这个提法,因为这个提法是很容易被攻破的。就好比之前说的有院士质疑,你能不能承受陨石撞击,不能承受就会导致大规模放射性释放。
由于有这些问题的影响,所以我们在讨论核电安全还是危险之前,首先要建立一个尺度。这个尺度是谁先建立的?过去我们讲各国都有核安全法规标准,这些法规标准其实都是操作标准,比如应该有一个安全壳,安全系统应该冗余等等,但是它确实解决不了对安全根本认识的问题。
1979年美国三里岛事故之后,美国核管会发现一个问题:技术性的尺度解决不了核安全的根本问题,解决不了人类认识问题,所以一定要建立共同可接受的尺度。什么尺度?风险。
首先从最基本的科学判断,任何事情都有风险,那么我们要研究核电的风险有多大?设置一个什么样的风险尺度或风险指标?这个尺度我们一般叫安全目标,1986年美国核管会在大量研究基础上发表了一个核电安全目标的政策声明。
这个声明首先肯定了一点:生活中处处有危险。一个人在生活中可能遇到很多危险?比如地震,乃至洪水、火灾和爆炸、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溺水、谋杀、触电、食物中毒、房屋倒塌等,人可能遇到的危险是非常多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可能也不能够对核电要求零风险。
第二,核电是一种电力提供方式,从公平的角度来说,也不能要求核电的风险比其他电力风险更低。
第三,核安全问题有特殊性。人类有心理特点,我们单纯从风险角度来说,中国人面临的交通安全事故风险可能很大,尤其是汽车事故,但是大部分人不关注。但是我们对航空事故关注特别高,这是人类心理特征,对一次造成重大灾害的事情,虽然从科学角度风险低讲但是关注度更高。对于这个问题,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英国有一个核安全专家法墨,首先倡导用风险概率来管理核安全。他认为,从风险角度,只要发生概率极低,可以允许引起的后果很严重。但是考虑到人的心理,对重大灾害造成的损害还是应该有所限制,不能让灾害无穷大。
最终美国核管会确定了核安全目标:对于核电厂周围的公众来说,核电厂的运行应该不导致明显的(significant)风险附加。那么什么叫没有明显的风险附加?对此美国核管会给出了两个(量化)目标,暨两个千分之一目标:
1、对紧邻核电厂的正常个体成员来说,由于反应堆事故所导致立即死亡的风险不应该超过美国社会成员所面对的其它事故所导致的立即死亡风险总和的千分之一。
2、对核电厂临近区域的人口来说,由于核电厂运行所导致的癌症死亡风险不应该超过其他原因所导致癌症死亡风险综合的千分之一。
为什么说核电是非常安全的,是最安全的工业系统之一,就是靠这两个数据来支撑。很幸运的是,经过大量评估,我们现有的核电都可以满足甚至远远低于这两个千分之一的附加风险。
美国75年搞了一个反应堆安全研究(WASH1400),做了大量的调查进行核电的风险和其他社会风险的比较,结果如下:
表中可以看到,机动车导致的美国每年的死亡人数55791,个人年死亡概率是1/4000,意外跌落是一万七千多人,个人死亡概率是一万分之一。火灾或烫死是七千多人,溺死是六千多人,而核反应堆事故,五十亿分之一。由于当时没有核反应堆造成的公众死亡,所以核反应堆造成公众死亡的概率是理论估算。即使理论估算值中存在大的不确定性,我们看到核反应堆对公众的风险也是极低的。
我们再来看另外一个数据,导致多人死亡的概率。
飞机坠毁导致100人死亡的年概率是每两年发生一次,火灾是每七年一次,陨石是十万年一次,一百座核电厂也是十万年一次,和陨石撞击是相当的。
美国核管会定下的安全目标,也是为了使公众对何安全问题有一个比较容易的比较清晰的理解和判断,希望公众接受核电,增加核电的社会科接受性,实际上到今天,这些数据应该还是很有利。
第三,核电的可持续发展。我有一个观点,没有达不到的安全,如果想要安全,不计代价的话,多安全都可以达到。但是如果代价花到太高,核电价格社会不能接受,这个安全对核电就是没有意义的。
这其中也有问题,第一,不停的提高核安全水平,可能导致核电竞争力的降低,最终会导致核电的终结。有一些人认为三里岛事故导致美国核电停滞,但是根据我个人调查的资料,其实美国核电停滞并不是因为三里岛事故。美国核电1974年就开始走下坡路,1978年就没有新的核电订单,因为当时核电在美国不具备竞争力。很多人批评美国核管会,认为就是核管会上台之后,美国核电才没有办法发展。1974年美国原委会解体,成立核管会,上来以后核安全标准搞得很高,审查时间很长,经济性马上受影响。当然还有原因是当时常规能源价格比较低。怎么办?也想办法,美国提出先进核电,希望又安全又经济,很遗憾的是,迄今为止的核电历史表明,想安全就得多花钱,很难找到又安全还能更经济的案例。这是一个矛盾所在,怎么把握?这是我们考虑核安全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第二,核电人也很困扰,核电都这么安全了,到底要核电有多安全?就是多安全是足够的?这是核电非常著名的一个基本命题。如果看国外的文献,经常有讨论多安全是足够的,从来没有人讨论绝对安全问题,因为这个提法是完全不科学的。除开美国,作为其他的国家来说,想让核安全有一个逻辑自洽的说法和理论,是迟早要回答这个问题。美国的标准是两个千分之一,我们定多少?万分之一?百分之一?都可以,只要能对这个量化目标达成社会共识就可以。
第四,国家的能源战略选择。观察世界上的核电国家,对于一次能源储藏匮乏的国家,比较倾向于选核电,比如法国日本。有人说核电是半自给的能源,因为核燃料使用量很少,可以提前预储备很多。法国日本的核电发展,1973年的能源危机就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而对于一次能源自给率比较高的国家,比如美国,是否选择核电,往往还会考虑很多方面的权衡。那么我们国家是什么情况?恐怕这也是我们要很好研究的一个课题。
第五,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社会风险的平衡。前面说了,不搞核电确实没有核安全的问题,没有核电的风险。但是我们不能把核电风险孤立出来,而应该放到社会风险的背景下来考察。
这其中要考虑几个问题,第一,核电已经很安全了,但是我们还要在核安全上无限的投入,而对于其他领域,比如交通安全对公众的安全威胁可能很大。核安全水平提高非常高,但是对公众安全水平并没有带来太大的改善,但是因此花费的资源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这是一个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不要以为把核安全水平提高了,整个老百姓安全水平就提高了。假如中国对能源有更多的需求,不选择核电怎么办?可能只能选择火电,而火电导致的社会风险可能更高。我们知道煤矿在中国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这样整个社会的风险可能不降反升。如果仅仅只提议核电要降低风险,不是不可以,但是也许是一个不全面的做法。
第六,核安全问题的国际性。第一,重大的核事故总会造成广泛的国际影响,使核能的社会可接受性降低,导致许多国家放弃核能。而全世界都放弃核能时,一个国家是很难单独坚持发展核能的。
第二,我们最近也注意到,核安全问题,本来应该是一个科学技术问题,但是因为国际上存在着竞争,有时候会把一些利益问题包装成核安全问题,这点上西方有些国家表现很明显,如果去拿国际标准来研究会发现,某些国家这些年努力把自己的观点加进IAEA的标准里。发达国家经常利用在国际政治中的话语权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塞入相关国际标准,以达成对自己有利的竞争态势。
第三,国家战略考虑,美国的核电为什么发展脆弱?除了经济性不能竞争外,美国本身对核电就没有多大需求。上世纪五十年代发展核电,不是用核电来解决美国人的能源问题,而是“在能源匮乏国家需要核能时,防止将其推到敌对国家的怀抱。”这就是国家战略。我最近和俄罗斯人交流,问他们为什么自己发展核电,而向欧洲出口石油天然气,,其他国家拿俄罗斯的油气资源去发电?俄罗斯人说,没有核电,能是核大国吗?这也是一个国家的战略考虑。
此外,能源安全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也是一个需要很好考虑的问题。能源的自给能力也毫无疑问地会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战略独立地位乃至国家安全。
前面我把核安全的主要问题做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归纳,但还有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
第一,核事故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和恢复问题。首先看福岛核事故,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受到过度放射性辐照,与之相比,海啸导致了一万六千多人死亡和失踪,从这个角度来看,我曾经说福岛核电厂是一个安全核电厂。这么大的事故还说安全?因为尺度不一样,我用的尺度是两个千分之一的尺度,因为没有公众受到过量放射性辐照,满足了两个千分之一的目标,这表明福岛核电厂达到了保护公众的目标。但是大部分人不会接受这个观点,什么问题?虽然没有人因为放射性照射导致死亡和相关疾病,但确实造成了大面积的环境污染,财产丧失及心理创伤。因此福岛核事故后,美国核管会成立了一个特殊工作组,在其研究报告《为在21世纪增强核安全的建议》中总结说:“即使提供了对人员的充分保护,但向环境的大规模放射性释放也是内在的不可接受的”。确实美国核管会提出的两个千分之一的目标,只提了人员保护的问题,没有提环境保护的问题。是美国人没注意到吗?不是。我参考当年的讨论材料,这方面的讨论也有很多。但是困难是,以当时的技术,很难对环境保护给出一个合理定量的技术要求。
核管会当时回避了这个问题:首先我承认放射性污染有长期影响,但是有长期影响不仅仅是放射性,重金属污染以及某些化学污染也有长期影响。只要求核电厂考虑长期影响,其他的不考虑,是否不公平?如果对我核电考虑长期影响,对重金属、化学污染等也都要考虑;而当时的技术对长期影响给不出一个合理尺度的要求,所以也不能单独要求核电。这个问题确实还依然存在,今天这个问题能否解决,我个人看法,目前还是解决不了。
第二是核废物的长期影响。前面已经讲到,长期影响的讨论往往其实不是技术讨论。西方反核的争论芳芳不是有关核电厂安全的讨论,一讨论技术数据摆出来,前面有很多数据有说服力。但是人都是很有智慧的,反核的人知道不要在对自己不利的战场和人战斗,而要在一个对自己有利和至少相对平等的战场上,那就是道德伦理战场。这个战场很好提问题而且很难回答。
比如某些人经常问,我们这代人有权利将有害的放射性废物留给子孙后代吗?作为国家政府这个问题是非常难以回答的,说有权利,马上把你自己致于道义上“只顾自己,不顾子孙后代”的非常不利的地位。
但是这个问题也可以争论。对子孙后代到底是哪一代?如果我们每代人都这么考虑,就很麻烦。所有的资源都留给子孙后代,现在用了子孙后代就少了,那到底留给那一代?人类现在就不发展了?第二个问题,是现代人聪明还是后代聪明?我们前人很难解决的一些问题到我们这代非常容易解决了,可能我们很难的问题到后代很轻松的解决了。还可以争论,我们能替后代选择吗?这些问题讨论是没完没了的,确实也是现在在国际社会对核能争论非常热闹的地方。国外的争论很多在这个领域争论,而不是在技术领域争论。
第三,社会公平问题。国外在社会调查的时候,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邻避(NIMBY)问题。支持不支持核电?支持,但是在你们家附近建谁都不愿意。你说风险很低,但是再低也是我承担,很远的地方不承担风险,但是他们也用电。公平不公平?这个怎么解决?有时候有些国家确实通过一些法律和政策来调整所谓利益公平和风险公平。
这里也有问题,比如一些反核的人士,坐在现代化的房间里,享受着支持的空调、互联网,在网络上发文章,但是还有缺乏电力的居民渴望电力,你因为自己不想承担风险剥夺了别人享受电力,从道德上讲,我们能够为了自己少一些风险剥夺他们的发展权吗?这些问题,都是现在可以争论的,但是确实很难回答。
第四,还有一个问题,叫不可抗风险和被迫的风险,这是当年有一个学法律的人和我讨论的。别和我说核电风险怎么小,有些风险和其他风险相比,地震海啸是自然强加的,是无法选择的,但是核电的风险是人们自己强加的,是被迫的风险,是可以避免的。有没有道理?也有道理。我当时也问他,你有没有汽车?他说有,那么你凭什么排放废气导致我受损失?人类社会确实发展到了一个阶段,每个人可能是风险的承担者,同时又是风险的制造者。技术发展到今天,很难分辨那个风险一定是不可抗的,哪些是被迫的,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话说回来,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要考虑尽量的合理范围内降低风险,我们还要注意,凡事有一利则有一弊。历史已经不仅一次证明了,人类的认知能力总是存在局限的,理论上的优越性往往被实践证明是个悲剧。如果放弃核电,其他能源形式是否能够规避核电风险,带来更大利益,也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结束语:当19世纪末汽车进入美国时,底特律的一家报纸写道:“这些满载大量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怪物穿行于闹市区,威胁着周围的老幼妇孺……”,这些言论与今天人们对核电的言论多么相似。考察人类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
1、人类总是对客观世界充满了好奇,并渴望去探索,这正是人类进步的动力。
2、在这个探索的过程中,人类又是有一种对未知的恐惧,期望规避或降低风险。
3、不管愿意不愿意,自然的和人为的风险总是伴随着人类,并直到永远。
4、我们人类能做得就是尽量降低风险到可承受程度,这就是安全。
5、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其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其进步能力是成正比的。
我们说美国航天技术先进,他们航天飞机炸了还要发射。我们也可以想一想在中国,如果航天飞机炸了是什么情景,会做出什么什么样的决策?从更广义的角度,英国有一个历史学家汤因比说过,人类的文明的产生和发展就是挑战和应对。对一个民族来说,没有挑战的时候,文明是不能产生不能发展的。挑战过大的时候,也是不能发展的。有挑战的时候,能正确的应对,这个文明才能得到发展。我想我们对待一切事物,包括核电都要有这样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