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在传统能源日益枯竭的情况下,已成为推动发展的必要选择。但历史上三次重大的核事故对世界核安全状况提出了重大考验。日本福岛核事故后,
中国核电建设一度陷入低潮。但出于能源紧缺和环境压力的双重考虑,中国已将发展
核电作为实现能源转型和环境改善的主要解决方案之一。
那么,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我国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哪些主要应对措施?如何更有效地提高社会和公众对核与辐射安全的信心?中国又该如何继续推进核能安全利用?本期《环境·面对面》专访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总工程师柴国旱。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中国核电建设一度陷入低潮。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十二五”期间只在沿海安排建设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这让众多省份的核电规划搁浅。
201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就委托中国工程院、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对中国内陆
核电站厂址进行调研,以论证安全性上是否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调研报告已经上报,目前尚无定论。
今年3月,中核集团旗下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联合国内船体平台研发、设计和制造单位已完成针对中国海域的浮动核电站初步设计和关键技术攻关工作,具备示范堆建设基本条件,计划2016年底启动示范堆建设,2019年建成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