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多地规划核电发展
目前中国东部沿海省区——南至海南,北至辽宁——几乎都有核电站,这些省区包括: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辽宁等。
根据公开资料梳理发现,上述省区已经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多提及发展核电。其中,海南将“构建以清洁煤电、核电为主力电源,燃气和抽水蓄能为调峰电源,以可再生能源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电源结构”。
而广西“十三五”规划在提及核电时称,“稳妥加快发展核电”;同样,广东“十三五”规划在提及核电时称,“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福建“十三五”规划则表示,“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建设宁德、福清、漳州、霞浦等沿海核电,做好三明等其他核电厂址保护与论证。”
辽宁在“十三五”规划中则表示,要“促进能源绿色增效和转型升级,加快徐大堡核电一期等重点项目实施,强化城乡电网建设,提高电力外送汇集能力”。
而浙江“十三五”规划同样表示要“安全发展核电”。即按照国家建设沿海核电基地的总体部署,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最先进的核电技术建设核电站,并为全国提供先进核电技术示范。加快建成三门核电一期,开工建设三门核电二期、三期,浙江三澳核电,基本完成象山核电前期工作,开展海岛核电研究工作,加强核电厂址保护。到2020年,全省核电装机容量达到900万千瓦左右,在建500万千瓦以上。
核电选址沿海东部 安全第一
安全,是我国核电选址的首要特征,因此我国在核电站选址及其严格甚至是条件苛刻。选址作为核电安全的第一道屏障,要考虑地理位置,地址结构,气象环境,人口密度等一系列环境因素,除此核电运行的经济性与可操作性也在考虑范围之内。
相对于内陆,沿海地区在水文,气象等条件都明显优于内陆,所以核电选址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当然,沿海地区多发台风,但是秦山核电,大亚湾核电几十年的成功运行表明,我国核电站在设计上已经充分考虑了这些问题,能成功抵御台风等自然灾害。
内陆核电仍在观望中
相比内陆,沿海在核电建设方面具有先发优势,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只会越来越大。为此,全国已经有十余个省区已经布局了内陆核电。这些省区分别是:安徽、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广东、贵州、四川、河南、重庆、吉林、广西、辽宁、福建和黑龙江。公众对核安全的疑虑是制约内陆核能重启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