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家核安全局以“关于认可《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在役检查大纲》(2版)的函”(国核安函〔2016〕104号)批复了《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在役检查大纲》。
在批复文件中,国家核安全局对大纲予以认可,并要求公司在海阳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及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在役检查大纲”,保证大纲实施的有效性,确保在役检查的安全和质量,以及AP1000机组的安全运行。
《海阳核电一期工程在役检查大纲》于2012年11月30日呈报国家核安全局,先后召开两轮审评对话会,回答审评问题116个。2016年4月,根据审评方对大纲评价报告中的意见,技术部对“在役检查大纲”进行最终修订。5月27日,公司向国家核安全局发文申请批复“在役检查大纲”。
“在役检查大纲”是十三份首次装料申请文件之一。“在役检查大纲”的正式批复为后续机组顺利装料打下了夯实的基础。(文/图:崔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