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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提前关闭核电站或赔偿超200亿欧元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发表于:2016-12-09 | 来源:电缆网

12月6日,德国宪法裁判所称,对于德国政府2011年下的提前关闭核电站的命令,核电运营商可向政府申请赔偿损失。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但据估算,电力公司请求政府的赔偿金额可能超过200亿欧元。

2010年,默克尔政府虽然决定国内核电站开工时期最晚延期到2036年。但2011年,福岛第一核电事故发生后,德国转变方针,命令目前在运营的11座核电站最迟在2022年前关闭。德国大型电力公司Aon、RWE和在德国运营核电站的瑞典大型电力企业Vattenfall不服这一决定,向宪法裁判所提起诉讼。

此次,宪法裁判所称,提前关闭核电站的命令本身是合法的,但在此基础上,各大电力公司可以向政府请求适当的补偿。该裁判所命令政府在2018年6月前,引进关于这个事项的补偿制度。虽然没有言及赔偿金额,但是据相关媒体称,初步预估,因政府改变方针致使投资无益的三家公司损失约200亿欧元左右。

各电力公司是否会根据此次的判决,要求政府赔偿损失尚未明朗。政府和各电力公司目前正在交涉脱核政策实施时,废炉和核废料处理等费用承担的问题。根据协议内容,可能会有诉讼。现阶段,各电力公司正在国会上审议,新设236亿欧元的国有基金项目。

此外,德国政府拥有国内排名第三的电力公司EnBw过半的股权,这家公司没有就这一问题起诉政府。但是,该公司和Aon、RWE等三家公司正在各地的地方裁判所通过其他途径发起诉讼,要求政府就命令开工多年的7座核电站暂时停运一事赔偿损失。其中,EnBW和Aon集团正在上诉被驳回的诉讼,RWE公司提出的部分损失的赔偿被认可。

关键词: 核电 德国 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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