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批复,环审〔2020〕53号。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霞关镇三澳村,拟建两台“华龙一号”融合技术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生态环境部认为,项目选址与现行的地方总体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相容,《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适用的评价标准恰当,所执行的标准级别明确。正常运行和选址假想事故的评价模式和参数选择合理,正常运行状态下对环境辐射影响小,选址假想事故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核动力厂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同意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下一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