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6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向18个省份下达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42330万元。财政部要求,有关省份财政厅(局)会同水利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同时,根据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情况,统筹使用非常规天然气补贴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相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有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动态,确保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数据真实准确和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是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等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
表1 2020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万元)
地区 |
本次拨付资金 |
河北 |
-443 |
辽宁 |
-73 |
黑龙江 |
-52 |
安徽 |
930 |
江西 |
-762 |
山西 |
13998 |
河南 |
-186 |
湖南 |
71 |
四川 |
60272 |
云南 |
1428 |
重庆 |
-8292 |
贵州 |
-30369 |
陕西 |
5297 |
甘肃 |
-30 |
新疆 |
-506 |
浙江 |
523 |
西藏 |
280 |
广西 |
244 |
地方小计 |
42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