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韩国核安全与安保委员会(NSSC)有条件批准韩国水电核电公司旗下新荷娜核电厂1号机组(APR1400)投运,同时要求该机组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为提升核电站安全性,NSSC提出4个条件,即对核电厂非能动氢复合器(PAR)进行额外试验并在2022年3月提交最终报告;与有关部门就限制飞机飞行次数等事宜进行协调后采取相应措施;制定飞机撞击事件导致放射性物质超标泄露事故频率的评估方案;在正式投运之前提交最终安全分析报告。若不符合上述条件,根据韩国《原子能安全法》可吊销新荷娜1号机组的运行许可。
2012年5月,新荷娜核电厂1、2号机组动工开建,并先后于2012年7月和2013年6月完成首罐混凝土浇筑。两台机组最初预计分别于2017年4月和2018年4月投运,在遭遇一系列延期之后,1号机组装料时间更改为2019年6月,但由于NSSC安全检查及相关更改工作,装料再次推迟。至此,两台机组商运时间表分别更改为2021年7月和2022年5月,但随后又遭遇进一步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