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到2025年,氢能产业总产值将达到500亿元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安徽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安徽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目标、技术路径、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到2025年,氢能产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到2030年,氢能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到2035年,形成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配套设施完善、示范应用领先的氢能产业体系,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氢能产业发展示范区和集聚发展高地。
因地制宜发展氢产业
《规划》明确,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安徽省内率先形成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示范城市群(包括合肥市、六安市、芜湖市、淮北市、铜陵市、马鞍山市、阜阳市和滁州市),重点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以及示范应用。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城市群引领及示范作用,带动、促进两翼地区氢能产业协同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氢走廊的建设。
示范城市群。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示范城市群,依托丰富的科教资源和产业基础,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促进氢能产业“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推进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用氢等产业链各环节全面发展,积极开展燃料电池产品示范推广,加强多途径、多领域、多形式的对外合作交流,加大氢能产业科普宣传力度,营造氢源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带动安徽省氢能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两翼地区。北翼——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淮南市。依托当地风能、太阳能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工业副产制氢等规模化制氢产业,兼顾储氢、运氢技术的研发和装备制造,为全省氢能产业发展提供稳定、低成本的氢气来源。南翼——黄山市、池州市、安庆市、宣城市。适度发展工业副产制氢。依托当地的旅游资源,研究开通氢能旅游专线,推广燃料电池城际客车,进行燃料电池固定式发电在景区的示范应用,着力打造绿色氢能旅游示范区。
力争构建氢能全产业链
作为发展氢能产业的重点任务,安徽未来将实施关键技术突破工程、产业创新提升工程、氢能装备壮大工程、产业链条培育工程、示范应用推进工程、基础设施保障工程、配套体系建设工程、公共宣传教育工程等8项工程。
《规划》明确,发挥创新和产业优势,加快氢能产业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吸引集聚一批高水平人才团队,集中力量在氢制备、氢储运、氢加注以及氢应用等领域实现突破。
在产业创新提升工程方面,搭建氢能产业创新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加快组建一批氢能相关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强氢能产业人才培养。以氢能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大力招引氢能领域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高精尖”人才来皖创新创业。扩大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树立国际视野,积极引入国外氢能行业龙头企业。推进关键技术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体系,疏通成果转化渠道。
在示范应用推进工程方面,重点推广工业副产制氢示范,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加快燃料电池产品示范推广,促进氢能在能源互联领域示范应用,探索氢能在工业领域的示范应用。
在基础设施保障工程方面,提升氢能供应保障能力。推进建立氢能储运体系。加快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加氢站布局建设,促进加氢基础设施与燃料电池汽车等产业协同发展。
协同落实氢能政策规划
《规划》提出,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安徽省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应急、能源等部门共同参加的省级氢能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推动落实安徽氢能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
推进重大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产业项目纳入安徽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加强协调调度,保障和促进氢能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尽快投产、尽快见效。
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渠道,对氢能项目引进、企业培育、科技创新、示范应用、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做好氢能产业布局与能耗双控的衔接,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实现用能高效配置。鼓励试点示范。借鉴京津冀、珠三角、沪苏浙等地区在发展氢能产业过程中的成功经验,结合安徽省实际错位布局,制定安徽省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方案,研究在中重型车辆、船舶、储能、发电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积极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探索适宜安徽省氢能产业的商业化运营模式,重点在完善氢能政策体系、提升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力培育一批突破点和亮点,以点带面,带动产业加快培育壮大。鼓励条件相对成熟、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市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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