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
到2025年,氢能产业培育孵化期。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氢能产业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氢能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取得积极成效,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200辆,部署建设加氢站6座。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万吨/年,主要用于船用绿色甲醇生产制造,满足2-3艘甲醇动力集装箱船舶使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万吨/年。
到2030年,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期。氢能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的供应体系初步建立,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形成多元的应用场景。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1000辆,加氢站增至15座左右。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40万吨/年。
到2035年,氢能产业应用推广期。产业发展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氢能关键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同步,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应用成效显著,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实现应用推广,为全国能源绿色化转型发展提供海南氢能贡献。
以下为原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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