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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2024年3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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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来源:华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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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的投诉举报62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月接收情况

  2024年3月,共收到投诉举报62件。其中投诉46件,环比增加28%,同比减少15%,其中:电表计量类9件,同比增加350%;停电抢修类8件,同比减少11.11%;用电报装类8件,同比增加60%。举报16件,比上月增加14件,比去年3月份减少5件。

  (一)反映问题情况

  投诉举报事项中,电力类61件,占98.3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1件,占1.61%。

  3月份接收的投诉举报主要反映三方面问题:

  1.电表计量方面。主要反映电能计量采集装置更新更换相关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天津(7件)。

  2.停电抢修方面。反映故障停电时间较长和欠费停电有关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冀北(3件)。

  3.用电报装方面。反映用电报装流程执行不规范、充电桩用电报装后未及时装表接电等问题。

  接收的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详见表1。

  表1 2024年3月份接收的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表

  单位:件

问题类型

北京

天津

河北

(南部

电网)

冀北

内蒙古  (西部

电网)

总计

电力

供电服务

电能质量

0

0

2

1

3

6

停电抢修

0

2

2

3

1

8

抄表计费

0

1

0

0

0

1

电表计量

1

7

1

0

0

9

服务行为

0

1

0

0

0

1

用电报装

0

0

4

2

2

8

其他

0

4

3

1

1

9

市场准入

承装(修、试)许可

0

4

6

4

1

15

电力安全

0

1

3

0

0

4

新能源和

可再生能源

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0

1

0

0

0

1

总计

1

21

21

11

8

62

  (二)各地情况

  北京1件投诉,已受理,涉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环比减少80%,同比减少85.71%,反映问题涉及电表计量。诉求涉及顺义供电公司。

  天津21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8件,其中14件涉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环比增加180%,同比增加133.33%,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表计量7件、其他供电服务4件。受理诉求较多的是城南供电公司4件、城西供电公司3件。

  河北南部电网区域21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8件,其中10件涉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与上月持平,同比增加11.11%,反映问题涉及其他供电服务3件、安全隐患2件、停电抢修2件。受理诉求较多的是邯郸供电公司4件、石家庄供电公司3件。

  冀北电网区域11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0件,其中6件涉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增加100%,同比减少53.85%,主要反映问题涉及停电抢修2件、用电报装2件。受理诉求较多的是廊坊供电公司3件、唐山供电公司2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8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7件,其中6件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比增加50%,同比减少60%,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2件、用电报装2件。受理诉求分别是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件、乌兰察布供电公司2件、包头供电公司2件。

  从市级供电企业服务区域人口数平均的投诉举报数量看,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大于1件的有6家企业,详见表2。

  表2 2024年3月份地市级供电企业每百万人投诉举报数量情况表

  单位:件/百万人

地市级供电企业

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量

天津静海供电公司

2.54

天津宁河供电公司

2.53

天津东丽供电公司

2.33

天津城南供电公司

1.90

天津城西供电公司

1.17

内蒙古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1.17

  二、诉求处理情况

  (一)数量情况

  3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接收的62件投诉举报中,受理54件,占接收数量的87.1%;不予受理8件,占12.9%。

  3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办结投诉和举报70件,环比减少28.57%、同比减少12.5%。投诉62件,环比减少29.55%、同比减少13.89%;举报8件,环比减少20%、与上一年同期持平。

  从被投诉举报对象看,涉及承装(修、试)电力施工企业的7件、占比10%;涉及供电企业63件、占比90%。

  (二)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进行了处理。经调查,26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其中涉及北京市电力公司2件,天津市电力公司4件,河北省电力公司6件,冀北电力公司3件,内蒙古电力公司11件。其中10件被投诉企业有责任(负全部或部分责任),详见表3。

  表3 2024年3月份地市级供电企业有责任投诉举报数量情况表

  单位:件

地市级供电企业

有责任投诉举报数量

河北沧州供电公司

2

北京密云供电公司

1

北京朝阳供电公司

1

河北保定供电公司

1

河北邯郸供电公司

1

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

1

冀北唐山供电公司

1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1

内蒙古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1

  对于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已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解决,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已予以纠正,对存在误解的已解释说明、澄清事实。

  (三)典型事例

  1.北京密云区群众反映,其家安装充电桩电表后一直未提供电卡,导致无法充值用电。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供电企业存在装表接电流程不同步的问题。已要求供电企业优化装表接电报装流程,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办电时限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协同联动机制,并将具体情况向反映人解释说明。

  2.天津蓟州区群众反映,其家附近供电产权的电杆存在倾斜,村镇其他电杆也存在此问题。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根据《配电网运行规程》相关要求,此类倾斜电杆均属一般缺陷。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强线路运维管理,及时开展设备隐患排查。供电企业计划4月底前完成所有倾斜电杆治理。

  3.河北邯郸市群众反映,其家欠费停电,但未收到欠费停电通知。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将用户预留电话号码录入错误,导致用户未收到欠费停电通知。已督促供电企业立即整改,加强基层员工培训,并对此类问题进行排查。

  4.河北秦皇岛市群众反映,其向供电企业申请报装三相电,手续齐全已受理,但一直未安装电表。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由于用户所在台区过载,暂不具备接入条件,待有可接入容量时第一时间通知用户,按照登记顺序装表接电。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快农网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建设新电源点,解决群众用电需求。

  5.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群众反映,其居住村庄停电比较频繁,要求解决此问题。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用户所在台区2024年1月份发生3次停电,均为供电企业产权设备停电。已督促供电企业强化设备运维,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频繁停电专项整治,提高供电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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