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日前举行的第六届亚太能源监管论坛上表示,近年来,我国立足基本国情和能源禀赋,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论坛期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中国能源监管探索与实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记者了解到,这是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首次对20年能源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公开向社会发布,首次对我国能源监管理念进行系统阐释,是开启能源高质量监管的行动指南。
促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报告》显示,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到52.4%;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风电、光伏已成为中国新增发电装机的主体。
随着新能源有序进入电力市场,我国新能源进入大规模、高质量发展阶段,亟需通过市场机制创新,推动能源电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为例,建立健全了华东域内绿电交易规则,明确绿电交易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积极衔接区域内外绿电资源,推动扩大跨省绿电交易规模。
数据显示,今年1—9月,长三角区域共有2382家企业购买可溯源的绿电交易电量108.8亿千瓦时,为上年同期的4倍。其中省内绿电交易电量81.2亿千瓦时,跨省区绿电交易电量27.6亿千瓦时。
另外,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积极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出台了《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江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明确市场成员准入、权利和义务、交易组织、交易价格、合同签订与执行、电费结算等关键要素,构建市场规则体系,推动试点项目落地实施。
2020年12月,江苏省常州市天宁郑陆工业园5兆瓦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成为全国首家成功投运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今年4月,苏州工业园区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正式启动,成功探索了“一对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模式。
“在新能源进入大规模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通过市场机制创新,大力推动能源电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鼓励全社会积极消费绿电,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宋宏坤表示,2022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已达3465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38.4%,较2020年提高14个百分点。绿电绿证交易规模稳步扩大,截至今年10月底,已累计达成绿电交易电量878亿千瓦时,核发绿证1.48亿个。
章建华指出,能源监管将更加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秉承清洁低碳导向,积极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推动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建立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健全调节性、支撑性资源价格机制,多措并举,推动能源绿色清洁发展。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交易规则体系基本形成,我国电力市场交易规模逐步扩大。数据显示,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1万亿千瓦时增长到2022年5.25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提高到60.8%。今年1—10月,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4.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61.3%。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南方五省(区)率先建设区域电力市场。南方区域初步建立了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相结合的电力市场体系。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2年,市场机制促进电力保供作用得以体现;覆盖五省(区)的区域现货市场开展了模拟运行和多轮调电运行,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效果初步显现。
此外,川渝一体化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已于2022年7月启动运行。截至今年10月,川渝一体化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促进消纳四川低谷富裕水电电量超过1500万千瓦时,跨省支援最大调峰电力50万千瓦。
“今年1—10月,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4.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61.3%。在交易机构注册的主体数量由2016年的4.2万家增长至目前的70.8万家,市场活力有效激发。”宋宏坤表示。
在市场交易机制方面,《报告》显示,煤电、气电、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序参与市场交易,市场经营主体扩大到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面取消工商业电力用户目录销售电价,实现了公益性以外的发电、售电价格全部由市场形成;综合发挥跨省区交易、省间现货交易、辅助服务市场作用,健全适应新能源特性、保障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
同时,逐步建立起以中长期交易为“压舱石”、现货交易为“风向标”、辅助服务市场为“调节器”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第一批6个现货市场地区完成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年均挖掘调节能力超1.2亿千瓦,促进清洁能源年增发电量超1200亿千瓦时。
章建华强调,能源监管将更加聚焦能源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开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统一市场基础规则制度,增强规则的刚性约束,及时制止和纠正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推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保障民生用能需求
能源发展事关民生福祉。近年来,我国能源监管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报告》显示,2015年全部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实现人人享有电力;2020年县级行政区全部通大电网、大电网覆盖范围内村村通动力电。
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方面,2020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比如,各地普遍建立了线上办电服务模式,实现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
关于民生取暖问题,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11月至今年5月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4个省份开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专项监管。截至2022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面积约163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76%左右,较2021年提高约3个百分点,清洁取暖水平进一步提升。
另外,2016年以前,东北电网低谷调峰十分困难,新能源弃电率超过20%,春节期间26家火电厂单机供热,电网、热网运行存在极大风险。为缓解热电矛盾,促进清洁能源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东北区域建立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2018年起,东北地区完全消除冬季单机供热隐患,火电机组提高深调能力1729万千瓦,累计促进清洁能源多发电量近2300亿千瓦时。
2022年,贵州燃煤机组由于煤质差、长周期运行导致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限情况增加。贵州监管办强化并网运行考核与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的约束激励作用,促进发电企业加强机组运维,挖掘顶峰能力,确保开机规模和出力水平满足顶峰需求。今年1—8月,贵州月均非停容量同比下降34.3%,有效提升电力保供能力,保障了可再生能源消纳。
“能源监管将更加聚焦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用能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章建华表示,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群众用能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将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利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快推动能源从“基础服务”向“优质服务”升级。
■中国城市报记者 朱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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