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数据,核电全生命周期内每生产1度电的碳排放量为5.7克。同口径下,光伏发电全生命周期内每生产1度电的碳排放量为74.6克,水电为64.4克,风电为13.3克。从技术特性来看,核电作为清洁能源的绿色低碳特征显而易见。
但在我国现行的绿色电力交易体系中,核电并不拥有与上述属性相匹配的“身份”。
“核电是所有清洁能源中碳排放最低的发电技术之一。作为稳定可靠的优质绿色低碳电力,核电迄今未被纳入我国绿证绿电体系,成为唯一被排除在该体系之外的非化石能源。”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长利认为,上述现象的存在既不利于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核电行业的长远发展,核电在绿色市场的定位亟待进一步明确。
澎湃新闻获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杨长利联合其他13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将核电纳入我国绿色电力体系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中核集团旗下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卢铁忠同样建言,应推动核能全面纳入绿色低碳政策体系。
从前两年的核电规模化发展、核能综合利用建议到眼下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体系的行业共同呼吁,折射的是全球核电市场升温、国内核电建设稳步推进、国际“碳壁垒”渐行渐近等多重背景交织之下,核电产业面临的新议题:如何适应入市新挑战?如何在参与电力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其低碳属性和减排贡献?如何成为应对国际碳关税的有效措施?
“尴尬”的清洁能源
杨长利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在运在建核电机组总装机超过1亿千瓦,占全球在运在建核电总装机的21.2%,核电安全运行业绩位居世界前列。“2023年核电发电量在全国占比接近5%,与燃煤发电相比,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5亿吨。”他表示,我国小堆、四代堆等先进核能技术与国际领先水平保持同步,核电发展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国内均有10台核电新机组获得核准。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能源工作主基调下,兼顾能源自主供给与低碳转型的核电成为关键选项。据各方预测,到2035年我国在运核电发电量占比将超过10%,核电将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中发挥更大作用。
与之不甚相符的是,核电在绿色电力体系中并没有经官方认证的低碳“身份证明”,由此又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为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发挥绿色电力低碳环境价值、引导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我国于2017年建立了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向满足条件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核发绿证,通过交易获取绿色溢价。2021年,绿电交易试点启动。2022年,绿证核发及交易范围进一步扩容。
发展至今,绿色低碳电力体系日益完善,建立起绿证交易、绿电交易两种市场机制。绿证核发范围已拓展至包括水电在内的全部可再生能源,绿证也成为认定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和交易载体,实现了从“绿色溢价”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的定位转变和价值提升,为近期衔接能耗双控政策、抵扣能耗量,中长期衔接节能降碳政策、抵扣碳排放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也就是说,在能源转型中,核电往往与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同时被提及,但置于绿电交易体系下,两者的处境并不相同。
杨长利表示,由此带来的影响体现在两方面:
其一,由于核电企业无法提供绿证等官方证明,目前难以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绿电消费需求,全社会绿电供应面临制约。在“双碳”目标牵引下,全社会绿电消费意识逐步提高。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并即将正式实施,使用绿电生产的商品更具国际竞争力,有助于在国际贸易中规避关税壁垒。国内外减碳形势促使企业等各类主体对绿电的需求不断增加。“核电每年可提供超过1600亿度的市场化电量,是用户购买绿电的重要选择之一。”杨长利介绍,核电机组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能极大缓解华东、华南地区绿电供不应求的局面。
此外,核电未被纳入我国绿色电力体系,其参与市场竞争面临挑战。“国家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要求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承担消纳责任,意味着这些主体在销售或购买核电的同时,仍需同样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和配额。”杨长利进一步解释说,这实际是将核电与化石能源放在同等地位对待,没有体现核电的低碳属性和减排贡献,降低了用户购买核电的积极性。“未来,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加速推进以及全社会低碳消费理念的进一步深化,该问题将会对核电参与电力市场竞争带来严峻挑战。”
因核电在相关交易政策中属性定位不明确带来的现实问题并不罕见。此前就有东部某核电厂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近年来跨国企业和出口型企业越来越趋向于使用绿电生产来增强产品竞争力,但相较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核电尚缺乏确认其低碳电力属性的权威证明,无法满足用户对“绿电”的诉求,这已成为核电在电力市场营销、与可再生能源同台竞技过程中的尴尬。
核电绿色“身份证”,卡在哪
全球范围内,核电发展势头有增无减。
2023年11-12月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会议(COP28)上,22个国家签署了“到2050年将核能发电能力增长到2020年基准的三倍”的联合宣言,为核电全球发展提振了信心。国际能源署、国际原子能机构均上调了2050年核能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所占份额的预期。
随着欧美等国更加重视核电在碳减排中的突出作用,已有部分国家在政策或实施层面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范畴。其中,比利时、荷兰、芬兰等11国向核电发放了欧盟来源担保证书(Guarantees of Origins,GO证书),用于向终端消费者证明所用电力的绿色属性。美国伊利诺伊州、纽约州等在清洁能源配额中细分设置了零排放信用,专门适用于核电,以支撑实现各州减排目标。
有公认的减排价值、又有相关可行性经验可供参考,核电获得绿色“身份证”到底卡在哪?
对此,能源主管部门曾作出解释和回应。
去年8月,国家能源局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024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关于进一步扩大绿证核发范围。发改能源〔2023〕1044号文已明确对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绿证,绿证核发范围已扩展至水电、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为避免重复计量,抽水蓄能暂不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另外考虑到国内外对核电、天然气发电核发绿证还有不同认识,也暂不核发绿证。”
除此之外,亦有绿电研究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当前国内绿色低碳交易认证体系内部的不同政策之间,仍有不统一、不兼容之处,核电参与市场的机制也有待完善。以上均拖慢了核电纳入绿电体系的进程。
伴随核电复苏趋势强劲、核电入市成为必然,围绕核电能否纳入绿电范畴的讨论日益热烈。
中国能源研究会研究员、双碳产业合作分会主任黄少中不久前受访时谈及,“对于核电能否纳入绿电范畴、核电能否通过绿电或绿证获得额外收益等问题,很值得大家去研究探索。”
他在分析核电入市的难点和挑战时表示,对于市场设计和监管者来说,在市场规则制订上要力求公平公正合理,对各类电源类型一视同仁,不应存在针对某一种电源的歧视或者偏袒。对于市场主体来说,需要进一步降低成本,研究供需形势、市场规律、报价策略。由于此前核电发电曲线长期稳定,可能对市场的研究存在不足,所以现在需要尽快补课,保证核电在入市后能够适应市场,实现合理竞争,确保收益。
“从我国国情看,碳减排任务更加艰巨,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体系是实现能源消费侧和供给侧协同转型的重要举措之一,符合现有绿色电力体系促进碳减排的方针定位,水电纳入绿证的政策实践也给核电纳入提供了有益借鉴。”杨长利强调,我国已经成为核电大国,正在向核电强国迈进,应该在引领全球核电发展的政策导向上作出表率。“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体系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议尽早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证书体系,为核电的绿色低碳属性提供官方证明,实现绿证对非化石能源电力的全覆盖,满足市场用户购买需求,充分发挥核电在减碳降碳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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