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光伏项目缘何要经过危险化学品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在分布式光伏的备案过程中,到底还存在哪些堵点呢?
成功备案数量较少
根据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在开工建设前需通过在线平台,向备案机关告知“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总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四项信息。备案机关在收到上述全部信息后即为备案。选址意见书、环评批文、土地预审意见、节能审查意见等都不构成项目备案的前置条件。
不仅如此,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所在区发改部门对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不得自行增加前置条件。
此次北京市密云区发改委将危险化学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作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前提,实属违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前置条件。据悉,自2020年1月到2021年8月,北京市密云区共有8家企业、111个自然人申请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但在20个月的时间里,仅有1家企业、1个自然人完成备案工作。
据记者了解,为避免类似情况,日前,国家能源局已下发函件,要求各省(区、市)相关主管部门对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其中,是否擅自设定前置条件被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已成行业发展障碍
既然是国家明令禁止,为何北京市密云区仍然要私自加高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门槛呢?
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秘书长李丹坦言,“不了解、不理解”或许才是分布式光伏项目难备案的根源所在。“对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而言,无论是光伏还是风电,其实都是与危险化学品无关的。即便是带有电化学储能设备的项目,装置本身也不是以原材料形式出现的,不应该被列入危化品管理的行列。”
李丹指出,伴随着可再生能源的不断推广,的确有个别安全事故发生。“不久前,北京曾经发生过储能电站爆炸事故,也有部分屋顶光伏项目出现过着火的情况。相关主管部门为此想要加强管理,提升防范意识本是好事,但如果是个别地区、部门甚至是个人为了自身免责或存在偏见误解,擅自设置备案前置条件,就会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障碍。”
李丹直言,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中要求危化品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意见等行为,属于典型的“没有做过科学调查研究的想当然”之举。
多地存在类似问题
“把光伏列为危化品管理,在业内人士听起来可能觉得很荒唐,但这却真实反映出了分布式光伏在落地过程中的现实处境。今天是北京密云要求出具危化品管理部门的意见,明天可能换了一个地方要求其他的手续。”某从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企业相关负责人陈某表示,由于各地对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态度和支持力度不同,具体到不同项目的备案,往往也会遇到不同的问题。
“有的地方要求户用光伏的业主提供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让老百姓自己去地方环保局搞批文;还有的地方要求工商业光伏业主提供周边居民的同意书,让企业挨家挨户去找邻居签字。”陈某坦言,“这些花样我们都遇到过。”
陈某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他们公司在广东某地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之所以无法备案,就是卡在了房屋产权的各类证件上。“此前,在这一地区安装户用光伏,涉及到具体位置信息,村民只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即可,但现在则需要提供房产证、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其实,大多数房屋都是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盖的,并不是违建,这么多年大家都习惯了,过去盖房也根本没人去办这些证件。现在想要备案,就必须提供完整的各类证件,涉及到住建、国土、发改几个部门,事实上几乎没有业主愿意为了安装光伏系统特意再花钱、花精力去办证,所以当地的分布式光伏基本就处于停滞状态。”
河北某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负责人王某指出,上述广东某地分布式光伏开发遇到的问题,其实在国内农村地区广泛存在。“当前,国家要大力发展新能源,特别是光伏开发还提出了‘整县推进’的模式,那么农村房屋的产权手续在光伏项目开发中到底应该如何规范,是否必须作为项目备案的前置手续,这些问题都必须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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