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省制高办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创建名单的通知》,宁海县智能光伏(光储储能电池)产业集群被确定为“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协同区创建对象。
下阶段,我们将对照《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要求,加强政策集成,优化发展环境,聚焦任务项目化、责任清单化、节点时间化,深入推进智能光伏产业优质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科技项目攻关、人才团队引育、科创平台构建等工作,力争将智能光伏产业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集群,为再造一个“宁海工业”奠定坚实基础,为浙江省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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