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实施金融赋能四川新型工业化主引擎“融雪行动”的意见。
文件提出,发展绿色金融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资源聚力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扩大绿色信贷、能效信贷,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清洁能源、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融资需求和省内绿色低碳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近零碳排放园区等各类特色园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化工、机械、汽车、纺织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推广应用、绿色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金融产品,加大对传统产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原文如下:
关于实施金融赋能四川新型工业化主引擎“融雪行动”的意见
川经信产融〔2023〕19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市(州)分局、四川各政策性银行、各大型银行一级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股份制银行成都分行、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四川新网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成都各村镇银行、在川保险法人机构、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四川城市商业银行协会、各保险行业协会:
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重大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和优化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发展质效,实现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助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更高水平的制造强省,决定实施金融赋能四川新型工业化主引擎“融雪行动”,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聚焦并着力打造符合四川实际、支撑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产融合作新模式、新路径,大力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互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配套,打造一流生态环境。加大市场主导,激发各类金融机构的动力和创造力,增强经济内生循环动力。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资本纽带作用,加大创新资源整合力度,更好发挥各类间接融资对稳增长调结构促升级的关键支撑作用。
分业施策和精准施策有机统一。提升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适配性,集中优势金融资源服务六大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大对薄弱环节、关键领域的“输血”。
激发活力与防控风险统筹平衡。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统筹创新发展与稳健运营的关系,平衡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
(三)目标任务。聚焦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计划、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目标,实施专项行动促进产融合作,推动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质效明显提升,力争到2025年末,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超9500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超5000亿元,全省工业企业股权融资超5000亿元,工业类债券融资超3000亿元;力争到2027年,打造一批县域级产融合作试点,形成一批有实效、可推广的产业金融创新产品(服务),与四川新型工业化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制造业整体融资规模在2022年的基础上实现倍增。
二、重点举措
(四)实施“金融链通优势产业”专项行动。加强对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发展的专业化金融支持,探索“牵头行”服务模式,为重点培育发展的优势产业全产业链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通过投贷联动、债贷组合、投贷保贴一体等模式为产业发展汇聚金融资源。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借鉴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经验,推广设立先进制造业融资事业部或服务中心,从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专门机制。鼓励保险公司提升制造业企业风险保障水平,完善科技保险服务,加大知识产权、科研物资设备和科研成果质量的保障力度。探索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对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新领域新赛道产业争先竞速的支持。持续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产融合作试点,争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力争到2027年,六大优势产业融资规模(含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达到2万亿元左右。
(五)发展“集群金融”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通过“政府+园区+产业”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对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及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研发适配不同集群企业融资特点的“集群金融通”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合理下放审批权限,探索实施“一集群一方案一授信”的服务模式,率先推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5000亿元整体授信服务落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等设立金融服务机构,探索“整园授信”“整链授信”“入园即贷”,提供“开发建设—升级改造—招商引资—赋能实体经济”的全链条全周期综合服务。支持园区内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及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融资。
(六)推动金融赋能优质企业发展壮大。聚焦“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在贷款准入、授信额度、还款方式、利率优惠、担保方式、贷款期限等方面予以支持,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规模,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培育,支持优质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力争到2027年全省万户优质企业融资规模破10000亿元。支持大型企业聚焦主业开展兼并重组,垂直整合产业链,鼓励完善并购贷款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鼓励根据重点产业链数字图谱,创新和完善订单贷、流水贷、存货贷等产融模式。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精特新”服务专区,推广适配性强、费率水平低、授信灵活的“专精特新贷”,力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覆盖面超过70%,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交易。
(七)推动金融服务产业项目建设“加速跑”。鼓励金融机构参与项目建设规划论证、项目可行性研究、融资方案制定等前期工作,提升项目财务可持续性和融资可行性,支持探索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融资支持模式,做到资金投放与项目各阶段资金需求合理衔接,助力全省实施的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建设,推动我省工业发展质量实现质的跨越。支持银行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和融资利率,提升信贷审批效率。多元探索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鼓励银行、债券发行与承销、股权投资、金融租赁、投资顾问、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等形成组合融资模式,健全优化项目融资结构。
(八)支持产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产业—金融”高质量循环,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科技型企业贷款投放,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完善适应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等融资需求特点的组织架构和产品服务,推动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领域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外部直投”、知识产权ABS等金融工具和产品创新,扩大股权、债券等多渠道融资,集中资源支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无人机、高端化药、高性能医疗装备、智慧健康等新赛道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科创型企业的金融供给,支持银行为科创型企业再融资和并购融资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支持证券基金机构围绕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技术需求,提供覆盖重点产业前沿技术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等全链条、全周期的投融资服务。大力推动科技保险,支持保险机构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开发保险产品,对创新产品加大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的保险补贴力度。用好科创领域政银产品,按照风险共担原则,引导金融机构降低科创企业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力争到2027年末,制造业领域科技类贷款余额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科技类贷款余额和新增规模位居各行业前列;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省内科创型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加。
(九)发展绿色金融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资源聚力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扩大绿色信贷、能效信贷,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清洁能源、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融资需求和省内绿色低碳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近零碳排放园区等各类特色园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化工、机械、汽车、纺织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推广应用、绿色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金融产品,加大对传统产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综合利用并购贷款、资产管理等一揽子金融工具,支持产能有序转移、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等。积极探索发展专业化的政府性绿色融资担保业务,规范发展碳金融服务。力争到2027年末,全省工业领域绿色信贷占工业贷款余额的比重达到50%左右,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与衍生工具不断创新丰富。
(十)推动数字金融发展助力企业转型。加快实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全覆盖行动,充分运用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诊断结果和生产数据,探索建立基于诊断结果的金融信用评价体系,开发“数字贷”“技改贷”“智改数转贷”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的技术改造,推动“千项技改万企转型”计划加快实施。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广供应链票据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进全流程线上应收账款融资与“供应链采购贷”“政采贷”服务,开展“信用+供应链融资担保”金融业务。对有市场、有回款、有效益但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贴息支持转贷续贷。深化“银税互动”,引导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开发无抵押、低利息、手续简单的纯信用贷款产品,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十一)推进企业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持续推进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四川重庆两地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共享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优质企业名单,推动制造业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引导金融机构运用银团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融资、出口信贷等为优质工业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融资服务。支持四川自贸试验区内等境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赴境外发行债券、股票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深化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助力企业降低跨境融资成本。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三、协调服务
(十二)建立新型工业化重点融资项目库。围绕六大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汇聚省内制造业领航企业、“数字领航”企业、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亩均论英雄”A类工业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工业企业、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产业新赛道企业、特色优势行业企业等的融资需求信息,建立动态的重点融资项目库。项目库按季度更新,并向省级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等共享,形成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和共享机制。
(十三)建立投融资机构资源库。汇集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券投资机构、基金投资机构等各类投资资源,建立优质投融资机构资源库,到2025年遴选入库优质投融资机构100家以上。
(十四)建立金融服务机构资源库。汇集证券公司、担保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各类金融服务机构资源,建立优质金融服务机构资源库,到2025年遴选入库优质金融服务机构100家以上。
(十五)建立产融对接信息化平台。用好全省“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建立起企业与银行、保险、基金、担保等机构信息共享和互动机制,发布融资需求和投融资产品及服务,促成产融对接。
四、组织保障
(十六)完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产业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财政、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密切配合,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形成“全省一盘棋”的金融服务产业发展工作格局。共同研究服务举措,加强协同,形成合力,统筹推进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各项工作。
(十七)鼓励探索产融合作和创新。统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地方产业金融创新开展正向激励,资金用于创新模式的风险分担、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营、首发和招引金融产品落地奖励等方面,鼓励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率先在四川开展试点、探索和推广。
(十八)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在现行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基础上,继续研究推出更加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健全省级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和政策传导机制,激励重点地区加快发展重点产业,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促进优化产业融资结构、提升发展质效。
(十九)重构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体系。打造千亿级母子基金集群,优化激励约束、容错免责、绩效评价等管理机制。鼓励地市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构建基金生态系统,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加大对四川制造业的投资力度。
(二十)打造良好产融生态环境。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完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加大金融信用、商务信息、司法信息、环境保护信息、财税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政银企联系沟通,常态化开展对接活动,鼓励各地采用后补贴方式给予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适当活动补贴。加强金融创新场景建设,加大试点应用、创新示范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的力度。统筹做好融资支持与风险防范,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