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内首批开发光热发电的省份之一,站在“十四五”新起点,青海如何在光热发电领域再发力?
近日,青海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青海省发改委、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和青海省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竞争配置、电价支持、参与市场等多个层面对光热发电给予支持。
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国光热发电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作为国内首批开发光热发电的省份之一,站在“十四五”新起点,青海如何在光热发电领域再发力?
新能源与光热最高比例6∶1
有助总装机提升
《通知》指出,在开展竞争配置方面,要结合“十四五”电力需求,以光热配比、镜储配置、调峰调频、技术性能、光热业绩(含建设履约情况)等为主要条件,竞争性配置光热一体化项目(指光热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一体化项目)。原则上参与竞争配置项目的新能源与光热最高比例为6∶1(科学安排新能源建设时序),鼓励每10万千瓦电站的镜场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日储能时长6小时以上(年时长最低为2190小时),技术水平要求不得低于国家组织的示范项目。
国海证券行业分析师杨阳指出,目前青海省内项目中,新能源与光热的配比比例以9:1居多。按照此次《通知》提出的6:1计算,在总规划装机量相同的情况下,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将提升约43%。竞争性配置方案规定了业主参加“新能源+光热”项目的最低准入门槛,同时竞争性的策略也鼓励企业增加光热项目投资比例。
作为青海省内光热产业发展的“排头兵”,海西州早在去年7月发布的《海西州“十四五”清洁能源发展规划》中就指出,“十四五”时期,该州计划示范性发展光热发电,示范性扩展光热发电规模,新增容量55万千瓦。通过示范性发展,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智能装备制造水平,促进光热发电成本降低,为大规模发展光热发电作支撑。
明确项目各节点期限
业内褒贬不一
记者注意到,立足于加强项目管理,《通知》对于项目的工期进度给出明确要求,2023年至2025年,竞争配置的光热一体化项目中光热部分自取得开发权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完成备案和各项前期工作,12个月内完成投资决策和主体开工建设,30个月内具备全容量投产条件。
不仅如此,针对无法达标的项目,《通知》还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性措施。具体而言,12个月内未开展镜厂场平施工且未完成主体工程第一方混凝土浇筑的,取消建设资格,自取消之日起项目业主1年内不得参与省内同类新能源开发;光热项目入库投资、工程进度达到75%,配套新能源项目方可申请并网;光热项目延期建成的,转为平价项目(电价0.2277元/千瓦时);日储能时长未达到中标承诺的,整改期间上网电价按平价执行。
虽然上述惩罚性措施是为了加强管理,推进项目如期建设,但仍有光热项目管理行业人士指出,和光伏、风电项目不同,光热项目的整体性非常强。“光伏电站的建设速度可能主要取决于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和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情况,安装和施工难度相对较低。风电场建设的重点环节则是前期选址和施工安装。但光热电站却是一个系统工程。最开始的选址踏勘是完全按照传统的火电工程方式推进的,汽轮机、岩泵等核心设备的供货周期也比较长。”
据该行业人士测算,仅就建设工期而言,“从进场敲第一块砖到最终完工,一般需要一年半左右。如果算上整体的前期工作和相应的融资环节,整个项目周期至少要两年半时间。所以,行业内对于这样时间限制严格的项目进度管理也是褒贬不一。”
降本压力当前
传统火电供应链或迎转型机遇
“我们公司曾经在首批示范项目中拿到过名额,但因为电价政策摇摆不定,后来就没有投资。但是测算的投资金额是20亿元左右,如果不赚钱,得用多少个优质的光伏电站填这个窟窿啊!”国内某能源央企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光热产业还面临严峻的成本压力。“要实现真正的规模化发展,核心就是降本。特别是在供应链方面,玻璃、支架、导热油、集热管等等,整体产业前端的成本都比较高,在没有国家补贴的情况下,经济性更是无从谈起。”
然而,在前述行业人士看来,对于当前的光热行业而言,“降本”与“规模化”“产业化”之间的关系就如同“鸡”与“蛋”孰先孰后的难题。“高成本的投入需要通过大规模产业化的方式消化下来。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生产出来的产品设备需要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去释放产能,才能让前期投资回归到一个理性方向。”
“光热是可再生能源,具有天然的储能属性,在技术上与火电相通,有很多先天优势。但如果企业进入这个行业过早,也容易走弯路,很难挺住。”上述央企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光热行业迎来新一轮政策利好。“特别是一些传统火电的供应链企业,在市场利好的情况下,结合自身转型需求向光热行业靠拢,或将给光热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想象空间。”
文 中国能源报记者 姚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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