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电力稳定供应需要全社会统筹谋划、加快技术革新,进一步建立健全新能源行业发展联动机制,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企业、税务、金融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创新联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推动能源转型。
首先,各级政府应聚焦行业发展方向,统筹战略指引。推进“双碳”工作,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才更好地发挥我国的制度和资源优势、技术潜力及市场活力,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同时,按照国家大政方针和能源战略,从电力能源的供给侧、用户侧和产业链中的科技创新等方面,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产业的配套政策,确定能源结构转型目标及新能源定位,统筹各部门协同会商、共同发力。落实“双碳”目标是全社会逐步实现低碳和零碳的过程,206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80%、电能在能源消费终端占比达到70%是一项跨越近40年的宏伟项目,期间要依据各因素变化及趋势判断,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地调整相关政策制度,形成“上下一盘棋”的良好态势。
其次,行业主管部门应规范行业发展,优化运行规则。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专业指导、服务和监督功能,规范新能源行业发展,推行新技术试点项目绿色通道和扶持政策,发挥水电资源优势,有序推进新能源发电集中式基地和分布式并举模式,积极发展储能、抽水蓄能等新业态,降低对水力发电的依赖,加强省际电网余缺互济,鼓励新能源车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应用,搭建稳定安全的电力运行体系。针对极端气候变化的影响,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气象、电网、安全等多方联动的风险预警机制,形成具有抗灾能力的电力保供体系。
再次,投资企业应推行数智运行机制,发挥项目效益。建议在新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行中,通过数字和智能化技术,降低项目总投资、提升设备运行可靠性,实现经济效益,促进发电企业的良性发展。对于市场化运营的新能源车和光伏建筑一体化,鼓励投资企业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攻克技术瓶颈和难题,加速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降低商业化运作成本,让利于民。
同时,相关企业应加快行业创新转化,推动产业进步。科研单位、设备材料企业和设计单位应不断加大研发力度、进行技术转化,加快科技成果迭代。同时,要关注新能源占比较高时对新型电力系统产生的不稳定性影响,加强智能可调节负荷的研究应用。进一步创新电力交易模式,激活电力交易市场,推动由市场决定新能源交易价格,进而形成新能源企业使用新技术新产品来降低项目总投资的良性循环。
最后,税务金融部门应创新财税金融产品,构建绿色通道。建议在确保金融体系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针对新能源产业链中各类企业的特点,出台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专项金融政策,丰富碳减排支持工具,形成灵活多样的绿色信贷、绿色担保、绿色保险、绿色产业基金等金融及衍生产品,健全和完善碳交易市场规则,搭建碳减排与数字化货币的链接平台,并将减排效能作为项目融资的效益评估因素之一。对于使用非自主研发技术的新能源项目,可允许其享受研发项目加计扣除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于依赖国际市场比重较高的设备及原材料的项目,若遇价格上涨致使较难保证收益率,金融机构可依据其碳减排贡献调整还贷计划,实现财务金融联动,缓解新能源投资企业的经营压力。
(两位作者均供职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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