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2〕149号
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工程院、银保监会、能源局、林草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有关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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