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易事特集团发布了一则《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中称,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占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公司拟将全资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及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中核汇能(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涉及的光伏装机容量合计100MW。
根据公告,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3,897.55万元,评估价值43,360.70万元,评估增值9,463.15万元,增值率27.92%。结合金昌国能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金昌国能的股权转让总对价为43,050万元,包含股权转让价款30,096.92万元及金昌国能在评估基准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润12,953.08万元。
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6,358.27万元,评估价值35,505.88万元,评估增值9,147.61万元,增值率34.70%。结合民勤国能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民勤国能的股权转让总对价为35,150万元,包含股权转让价款24,959.58万元及民勤国能在评估基准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润10,190.42万元。
来源: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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