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光伏发电统计信息显示,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454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7742万千瓦,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继续位列全球第一。光伏装机容量占全国发电总装机量的比例已达4.5%以上。在光伏补贴大幅退坡的背景下,预计2017年全年新增装机量将小幅下滑,达25~30GW左右。在参与光伏这一国内战略性、朝阳性领域发展中,全国政协委员、协鑫集团主席朱共山也颇有感触,此次北京参政议政期间他就建议修订《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应合理制定光伏用地使用税。而就其他新能源行业(如天然气项目、绿色小镇等),他认为要加设备的技术研发、增强国产化产品含金量,同时可采取相应优惠政策予以支持。
光伏优先上网应有法律制度
朱共山的两会提案中指出,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发展迅猛,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规模已是世界第一,《可再生能源法》确立的强制上网制度、分类固定上网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发电配额制度以及专项资金制度都也为上述数据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但是,《可再生能源法》中,部分规范、制度已不再适应当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阶段,或不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制约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问题,电网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脱节、全额保障性收购和上网电价保障制度落实困难、职能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积累了可再生能源弃电、补贴严重不到位,甚至有成为行业“新常态”之势。
为此他建议,通过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建立清洁电力的强制上网和优先上网制度,从法律制度上保证保障性收购,尽快制定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形势并满足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需求的电价和补贴分摊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市场化进程。
“现行《可再生能源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设定了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但缺乏强制力和操作性,建议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使《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朱共山在提案中写道。
就电站土地审批、管理等问题,朱共山也较关注。继去年之后,今年这一议题再度成为他的提案核心,“协鑫集团等中国光伏龙头企业近年来正在大举实施以科技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的光伏平价上网行动,然而企业技术升级、增效降本之后,我们发现每度电的成本还不足以抵消政策矛盾带来的不合理支出。比如,光伏电站的土地使用税,各地征收标准从0.6-12元/平方米不等,按照二类光照地区10MW光伏并网项目计算,相当于不同征收尺度下的同等电站每度电的成本相差近0.3元,极大影响了光伏发电企业的合理收益。光伏用地审批管理应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林业、农业、规划等相关部门,准确界定土地性质,建立联合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光伏项目用地中除办公用房、升压站、厂区路面硬化用地之外属于建设用地外,其他光伏组件阵列不能做为建设用地办理;进一步下调光伏建设用地的收费标准,降低光伏发电成本,让清洁能源进入千万户。”
天然气可增加相应补贴政策
光伏之外,国内另一新能源应用产品就是天然气。针对气电项目尤其是分布式项目成本高、利润差等问题,朱共山建议,国家层面可加大、加快对大型燃机国产化的研发投入,尽快掌握燃机核心技术,降低主机设备成本,降低燃机维护费用;气价方面落实国家天然气输配价格机制(包括城市燃气),授予省、市、县域沼气和生物天燃气独家建设和经营权,突破气源垄断,气源供应要市场化,多源化,做到供应充足,价格合理。
目前,国家财政部明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国家电网也明确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容量备用费。朱共山建议,对天然气分布式项目赋予分布式光伏同等待遇,对沼气设施和沼气发电项目参照光伏扶贫给予政策扶持,对天然气、沼气发电上网给予“绿电”待遇,给予生物质沼气3.0元/立方米补助,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
无论是天然气还是光伏,最终都会成为能源互联网中的一环。而实现能源互联网的一大途径便是提绿色能源小镇的建立。朱共山也在提案中写道,在特色小镇建设的早期,需要更加灵活和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首先,国家特色小镇建设原则上指的是建制镇,目前,已列入示范特色小镇建设的镇是按照行政区划分配的,实际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市周边区域更亟需特色小镇的建设,分担一部分城市功能。在特色小镇建设的早期,这种区位也更易于特色小镇的培育成功。其次,特色小镇可运用PPP、财政贴息、直接补助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种灵活方式,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特色小镇建设。再次,特色小镇在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需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建议用地指标量化,规划优先安排,基础设施投资额按小镇总投入的固定比例先行投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