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江苏洪泽区供电公司纪委通过通知提醒、办公场所设置醒目警示牌、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就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文明、和谐、清廉、俭朴的节日气氛,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元旦、春节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进行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和代币券(卡)等财物,特别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等行为;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廉洁自律其他要求。
通知要求,公司全体员工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带头廉洁自律、管住自己,又要管好身边人和分管范围内的干部员工。节日期间,公司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对“两节”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节日腐败”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江苏洪泽区供电公司:良军、卢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