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微腐败”现象,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唐县供电分公司通过立规矩、明职责、抓落实,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及“微腐败”问题。至目前,公司系统庸懒散拖作风得到有效遏制,工作执行力明显提升,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热情不断高涨,整体工作进入省市公司系统前列,彻底改变了过去长期落后的局面。
“立规矩,让基层领导管理有据”。唐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孟祥东介绍说,出现不作为慢作为及“微腐败”现象,主要原因是问责标准缺乏、处罚无依据,特别是针对本单位同志的问责,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基层领导往往感到很难抹开情面。为此我们出台《公司系统干部员工不作为慢作为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形成一套“不作为慢作为”及“微腐败”的治理机制,较好解决了法不责众、难以界定和问责无据等难题。
“明职责,确保精准追责到人。”唐县供电公司党群部主任牛兴涛认为,不作为乱作为及“微腐败”者有机可乘,一方面是因为部分权责存在多部门交叉管或都不管的真空,另一方面是因为权责清单还不够透明、具体。为此,唐县供电公司围绕生产经营工作的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分别编印“权责明白纸”,将各部门权力、职责和权责政策依据以及办事条件、流程环节、办结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等条分缕析,并通过客服大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将原本粗线条的权责清单细化到个人,把干部员工置于全方位监督中,促使想不作为慢作为及“微腐败”者负起责任来。
“抓落实,坚持‘露头就打’”。唐县供电公司纪委书记孙德发说,对15种应追责的情形分情节、损害和影响程度从轻到重分别采用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解聘(适用于聘用人员)等方式追究责任。在《暂行办法》出台后次月,唐县供电公司就对号入座,对某光伏企业入网事项涉及的1名员工未认真履行业扩报装职责给予通报批评,成为公司全系统“不作为慢作为”被追责第一人。紧接着,对某供电所少缴电费1名涉事供电管理员日常业务管理不到位给予通报批评;营销部对营业稽查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追究,3个基层供电所被通报。一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处置,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暂行办法》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释放。
“《暂行办法》来源于基层,被管理者参与制定易接受”。唐县供电公司主管营销副总经理杨民辉说,起草《暂行办法》之前,公司在全系统干部员工中先后3轮征求意见,党委召开会议之前,再次征求公司机关和12个部室工作岗位代表的意见。我们把征求基层干部员工意见、反复讨论的过程,当成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氛围的重要内容。最后确定的15种不作为慢作为情形(行为)来源于基层,便于大家理解和执行,受到处罚也不会怪罪于领导。《暂行办法》中列举的问责情形都是具体而明确,执行起来易于操作。
“让不作为慢作为者受处罚,给敢作为者天地。”唐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孟祥东介绍,去年公司指派一名员工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志愿者活动,这名员工未到场,公司依据《暂行办法》对其进行经济惩戒600元,通报批评并诫免谈话。截止目前唐县供电公司依据《暂行办法》处理12人次,经济惩戒7000元,其中批评教育8人次,诫免谈话4人次,7人次因工作不佳被调整岗位。在加强负面约束的同时,我们也非常重视正向激励。唐县供电公司为每名干部员工设立了个人积分账户,各月的分档评价结果滚动累积,年终积分排名靠前者优先评为先进或提拔重用,让优秀者尝到甜头。去年,公司系统6名干部因积分排名靠前被推荐为省市公司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