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积极构建集中选案、分级实施、统一审理的营业稽查新模式,推进电警联合办案常态化,形成了打击偷窃电行为的高压态势。”近日,在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唐县供电分公司召开的2018年营业稽查工作会议上,营销部主任李玉峰在梳理总结营业稽查工作时,重点介绍了“供电+公安”联合打击偷窃电行为的成功经验。
近年来,唐县供电公司针对当前偷窃电违法行为活动的新动向、新手法、新情况,通过加强电警协作工作力度,发挥各自部门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先后联合查处了“1.10”“1.25”“1.22”等一批有影响力、有威慑力的偷窃电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偷窃电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偷窃电违法猖獗势头。
进入夏季,正值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期,也是窃电与违章用电的高发期,5月16日起,唐县供电公司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的夏季反窃电专项行动已经打响。
“有了这个系统,哪个用户在什么时间窃电,都可以准确追踪到。”唐县供电公司营销工作人员通过线损分析系统平台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精确“追踪”窃电用户,进入系统后,可以看到每个台区和用户的电表情况。“当某个台区的电损过高时,就可能出现窃电现象,就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清查。”李玉峰介绍说,通过清查可以确定到具体用户的电表开盖情况,以此确定窃电的时间。
“每年的冬季供暖和夏季,都是用电高峰期,也是窃电高峰期。”李玉峰介绍说,当前,唐县供电公司正在进行智能电表更换工作,电表升级后,犯罪分子的技能也相应进行了“提升”。但是,现在的智能电表具有遥控、遥测等双向互动功能,对其进行任何改动都会很快被发现。个别客户认为,偷电是小事,其实不然,私改电表还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因窃电后不加节制地使用大功率电器,很容易造成电路短路,甚至发生火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窃电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情节的,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玉峰还介绍说,“很多窃电者都没有意识到,虽然电看不见摸不着,但它也属于商品,因此,窃电行为与盗窃同罪。去年,唐县司法机关就对两名居民窃电分子,分别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12个月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
据悉,唐县电警协作打击偷窃电突出“强”“细”“深”“精”四字原则,即:做“强”电警协作框架,制定适应形势的快速反应机制;做“细”协作环节,将联合开展工作落实到供电营业稽查办理的全部环节;做“深”协作力度,在查办重点环节下功夫,保证联合及时、查办到位;做“精”协作质量,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发挥各自工作平台优势,实现信息实时互通、案件实时推进,实现了案发初始及时沟通、查处过程迅速出击、查办后期协商定性的打击偷窃电违法案件全流程密切合作,有效开展对偷窃电犯罪分子的全链条打击。在分析研判当前营业稽查工作形势后,李玉峰表示,今年营业稽查工作要进一步发挥电警联络机制作用,不断提升打击偷窃电犯罪的震慑力、联合力和创新力,为规范供用电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