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和供电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财务总监向国网吉安供电公司签订了《防控资金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监事会、国网公司党组关于加强资金安全管控的有关要求,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夯实三维立体安全防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资金安全风险,在吉安公司主导下,完成上述承诺书的签订。
承诺书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资金安全第一责任人,杜绝本单位各层级“小金库”行为;认真组织本单位各部门、工会、集体企业、各供电所和营业厅开展自查,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管控机制,保障资金安全;开展对兄弟县公司资金安全检查,对出具的报告真实性负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被检查单位立行立改,确保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