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座谈会及自治区领导有关指示,就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属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应不予支持的精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工信厅、金融办、大数据局决定在全区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有序退出相关工作。
对此大用户管理处制定检查方案对此类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象为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IDC等相关企业。我处所辖用户中共有5家相关大数据企业,按照检查方案及相关要求,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分组逐户排查,检查内容有:企业工商及税务手续,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申报情况等,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2019年1月至6月的纳税情况及经济贡献率;企业享受优惠电价情况,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及电费缴纳凭证;企业从事的业务范围,法人是否为实名制等级注册,与上下游企业签订的业务合同及往来财务凭证。同时本次检查深入到该类企业生产和加工车间,针对所用服务器的品牌、型号、配置、功能和额定功率等进行记录分类并留存各类影像和图片资料。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企业健康发展,为数字产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支持类大数据及云计算企业发展的同时,清理整顿与实体经济无关、规避监管、能耗较大,以“大数据产业”为包装享受地方电价、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交易“挖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