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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明确给予新型储能与抽水蓄能相同容量电价机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1-30 10:38:26 作者: 陈晓萍

  新型储能是促进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路径和重要支撑。“十四五”时期,是新型储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作为技术含量高、增长潜力大的全新产业,即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迈入新赛道。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郑重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太阳能发电,优化我国能源结构,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发展储能技术成为我们要持续发力的一个重要任务。

  “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先后出台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和通知,对“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布局,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并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从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等方面进行总体部署,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和储能行业利好政策密集出台,在政策引导、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2021年,我国储能市场装机功率达到43.44GW,位居全球第一(2021年全球储能市场装机功率约为205.3GW),助力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一、储能及新型储能发展的重要作用

  储能技术总体可以分为物理储能和化学储能两大类:物理储能主要包括抽水蓄能、压缩空气、飞轮储能、重力储能、相变储能等;化学储能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矾液流电池、铁铬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以及氢(氨)储能等。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与抽水蓄能相比,新型储能选址灵活、建设周期短、响应快速灵活、功能特性多样,正日益广泛地嵌入电力系统源、网、荷各个环节,深刻地改变着传统电力系统的运行特性,成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不可或缺的配套设施,未来还将彻底颠覆能源电力系统的发展结构和电力运营格局。新型储能可以改变电力系统即发即用的传统运营方式,提高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不仅是助力风能、太阳能等间歇性、波动性、随机性可再生能源开发消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还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促进能源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新型储能技术发展还将催生能源新产业、新业态,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抢占能源战略和装备制造业新高地的重要领域。

  新型储能作为化解新能源有效手段之一,配套大规模高效储能装置,可以解决发电与用电的时差矛盾及间歇式可再生能源发电直接并网对电网冲击,调节电能品质。不仅成为应对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和消纳的重要手段,而且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关键基础设施,更是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

 二、我区加快发展新型储能的紧迫性

  新疆拥有丰富的新能源资源,作为国家“三基地一通道”,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责任,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储能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以来,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我区进一步加快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展步伐,新能源装机规模日益扩大,在能源体系中的占比不断提升。特别是进入“十四五”以来,为加速新能源产业高比例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方案,以及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方案等政策文件,出台《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完善新疆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等,有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规模较快增长,清洁电力供应稳步增加,加速推进新疆能源低碳转型进程。截至2021年底,我区已集中建成1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哈密)和8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集聚区,初步实现了新能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大力支持新型储能发展,从政策上对新型储能“保驾护航”,释放清晰价格信号,调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积极性,推进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市场化并网项目加快建设,推动了电力系统转型推新,不同类别企业在新型储能领域的“深耕运作”,合力推进新型储能发展。新型储能在我区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2022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快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展步伐,到10月末,全区已开工建设新能源项目4000多万千瓦,截至2022年10月底,新疆电网新能源装机容量累计达到3806.43万千瓦,占新疆电网装机总量的34.64%,其中风电风电装机容量2490.83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1315.6万千瓦。同步建设储能、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实施电化学储能367万千瓦,带动一批风机叶片、光伏组件产品发展。

  但是,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建设,新能源装机规模和新能源发电量的快速增长,一方面新能源电力面临电网接入困难问题,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也会给电力系统运行带来巨大压力和安全性稳定性的风险,调频调峰资源明显不足;另一方面新能源电力消纳面临困难,电网接入困难是主要阻碍因素,而新型储能装备发展滞后是又一重要影响因素。

  风光可再生能源发电受季节、气象和地域条件的影响,具有明显的不连续、不稳定性,发出的电力波动较大,可调节性差。风光大规模接入电网,当电网接入的风电发电容量过多时,其波动性和间歇性的缺陷给电网带来的影响也日趋放大,电网的稳定性将受到影响。目前,我区电力系统灵活调节占比不到4%,远不能满足波动性风光电并网规模快速增长的要求。另外,新型储能装备发展也远不能适应新能源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要求。由此产生的电力消纳难、外送难、调峰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发展新型储能是长久之计,也是当务之急。储能产业作为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既是解决新能源并网、节能减排的有效技术途径,也是打造绿色低碳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已进入规模化发展期,随着大规模新能源发电接入到电网,储能已成为新型能源体系不可或缺的环节。新型储能作为能源革命核心技术和战略必争高地,有望形成一个技术含量高、增长潜力大的全新产业,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未来5年,“新能源+储能”是新型储能的主要应用场景,政策推动是主要增长动力。

 三、不断塑造新能源发展新动能,奋力推进我区新型储能产业迈入新赛道

  “十四五”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时期。我区要积极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紧紧抓住新型储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把新能源+储能作为重要的新领域新赛道,做好系统谋划、政策集成、融合发展,努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更加自信姿态绘制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跃升画卷”。

  (一)大力开展新能源+储能发展专题调研

  新型储能是技术创新不断演进、市场应用规模不断扩大、激励政策不断完善推动形成的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自治区应积极组织专题调研,切实了解新型储能发展情况、深入不同类型企业详细了解产品研发、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等情况,以及新型储能建设取得的成效与路径,找出新型储能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与政府和企业共同探求加快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钥匙”。

  (二)加大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力度

  对于新型储能发展中出现的新路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案、新模式乃至新场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同时,要着力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健康的发展格局。特别关注新能源和新型储能产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化解、理顺“大规模产业布局”与“产品快速更新迭代”之间的矛盾,避免短期内大规模布局阶段技术而导致资源浪费、投资损失等问题。

  (三)依靠技术引领新型储能进入新赛道

  储能技术在离网的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应用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目前,新型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在内的新型储能技术正为绿色发展注入动力,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重要支撑。自治区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储能技术发展应用,推进“共享储能”等模式示范应用,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发展,带动关键技术创新和相关装备制造业集聚。加强大规模、大容量、长时、高安全性储能的首选技术应用(即4小时-12小时的储能)。鼓励智能电力系统的发展,加强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进行实践探索。加强基础、技术、工程、应用等不同层面的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问题的科学研究。

  (四)科学编制落实新型储能发展规划

  加快建立新型储能发展体系。建立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能源储备体系,推进我区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各地政府企业对已配置储能的新能源场站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摸清当前新型储能实际运行情况,将新型储能纳入电网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新型储能应用位置和配置规模。按照我区“十四五”末新型储能累计装机目标规模,鼓励发展“新能源+储能”应用模式,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在规划布局方面,加强源网荷储、发输配用一体化协同研究,为科学规划配置新型储能提供支撑,规范引导新型储能建设和利用。加强电储能工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电源侧储能调频试点项目、用户侧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

  (五)构建新型储能参与市场交易等保障机制

  构建新型储能容量市场,明确给予新型储能与抽水蓄能相同容量电价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疏导机制,由源、网、荷共同承担储能发展成本;加快建立能够反映新型储能价值的价格机制,加快完善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提升储能电站在辅助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给予新型储能公平公正的市场地位和市场环境。建立完善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电力市场规则和交易细则,明确新型储能充电价格、放电价格、输配电价格,形成健康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保障新型储能项目“有身份”“有活干”“有钱赚”,推动多元化、市场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未来,新型储能产业将以科技创新、绿色环保的道路开新局,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产业快速驶入新赛道,尽快成为我区未来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陈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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