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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不超过3个月

阜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9 12:17:36

  2月7日,新疆阜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光伏产业多样化发展,持续拓展规模化储能技术多元化运用。积极发展“光伏+储能”模式,支持各相关企业投资开发“光伏+”多元化应用项目。

  在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文件要求所有光伏项目自核准(备案)后,企业要依法做好草场征占用和租赁资金的兑付,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原则上60天内完成开工前各类手续办理及相关资金支付,并实质性开工建设(永久建筑物、构筑物的第一方混凝土浇筑完成,下同)。光伏项目不超过6个月,光热项目不超过24个月,电化学储能项目不超过3个月。

中共阜康市委员会 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阜党发〔2023〕1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加快优化调整能源结构,着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改革,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水平和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结合阜康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通过“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努力构建以光伏产业为主体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阜康市全方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阜康市光伏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光伏产业多样化发展,持续拓展规模化储能技术多元化运用,着力提升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做大做优光伏产业、做全做强光伏全产业链,全力构建集光伏应用产品开发、发电系统集成以及专用辅料、设备制造等一体化产业发展体系,加快打造具有国内市场竞争力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推进首批光伏项目2023年并网发电,三年形成产业规模,五年促进光伏产业大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大力发展壮大光伏产业,带动更多富余劳动力就业,实现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协调,让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布局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区、州新能源产业发展各项政策,完善光伏产业开发规划布局,严格按照现行用地政策法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强化顶层设计,发挥资源优势,统筹谋划光伏产业近期建设和远期开发,积极发展“光伏+储能”模式,支持各相关企业投资开发“光伏+”多元化应用项目,着力构建完整的绿色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互统一、共同发展。

  (二)坚持政策公平、规模优先的原则。坚持以规模化、基地化开发为导向,突出用地、税收、招商引资政策公平公正,推动土地资源与光能资源高效合理开发利用。支持以产业联盟、企业联盟等多种形式,优先支持向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及市域内传统工业、农业、旅游业等支柱产业予以投资,实现优质资源高效配置、优势竞争力互补发展。

  (三)坚持融合发展、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把促进光伏产业与市域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放在首位,大力推进“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光伏+园区、街区、养殖区等区域融合创新发展,打造“低碳园区”“零碳工厂”“零碳街区”“零碳养殖区”。坚持“光伏+储能”“光伏+畜牧业”、分布式光伏和光伏制造业协同推进,重点打造优先发展区域,支持培育一批引领性强、带动性大、示范性好的产业龙头项目,推动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健康协调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全力提升1亿千瓦级光伏产业园承载力(市发改委牵头)

  1.坚持规划引领导向。以《阜康市1亿千瓦光伏产业发展概念性规划》为指引,坚持把发展光伏产业作为产业转型和能源转型的关键突破口,根据当前和今后国家、区、州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围绕南部山区、中部平原区和北部沙漠区光伏规划区,进一步科学精准规划光伏产业发展布局。强化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组织统筹,提高土地综合高效利用价值,避免盲目建设,无序开发,造成资源浪费。提升1亿千瓦级光伏产业园设施水平和运维能力,推动已落地项目大规模并网发电。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光伏产业布局规划,充分依托现有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公共资源基础,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的提前布局,不断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托阜东、阜西污水处理厂,探索培育废水资源化利用新型企业,深化污水循环利用建设,帮助企业解决厂区水源。积极协助光伏企业根据项目需求,依托现有资源完善光伏厂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补足自身设施网络。

  3.支持能源通道建设。充分发挥电网企业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平台和枢纽作用,支持和指导电网企业积极接入和消纳新能源。积极为能源通道落地建设创造条件,加强与电网企业协调沟通,开展区域电网接纳能力分析研究,根据分析结果及区域电网规模实施总量控制,支持市域内750KV、220KV等各类能源通道及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科学预测发电负荷,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为最大限度消纳光伏发电提供服务支持,切实为保障企业发电并网创造有力条件。

  (二)全力提升百草滩现代畜牧产业园承载能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坚持规划引领导向。以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为目标,依托百草滩现代畜牧产业园,制定“光伏+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积极发展光伏与畜牧业相结合的新型产业项目,科学精准划定光伏养殖项目优先发展区域,将“光伏+畜牧业”产业项目作为畜牧产业园重点发展项目予以支持,打造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循环发展的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政府扶持、多元投入、多方共建”的原则,充分利用惠农政策资金、项目的导向和支持作用,整合现有资源和资金渠道,完善百草滩现代畜牧产业园水、电、路、天然气、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积极提升光伏养殖优先发展区域产业发展承载能力,为打造绿色低碳养殖园区奠定坚实基础。

  3.打造“光伏+畜牧业”试点。按照试点先行发展思路,依托百草滩现代畜牧产业园土地、基础设施等优势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光伏与畜牧业结合的产业项目,力争在“光伏+畜牧业”发展模式上取得突破,积极打造“光畜互补”模式的示范工程和“零碳养殖区”示范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经营模式,为全面推广“光伏+畜牧业”新型产业发展模式提供经验借鉴。

  4.推进畜牧业快速发展。按照“低碳环保,绿色发展”的原则,支持传统畜牧业与光伏发电产业高效结合、融合发展,加强在建畜牧业大项目与光伏企业合作,鼓励养殖场对圈舍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打造规模“光伏羊”“光伏牛”基地,形成畜牧业承载光伏产业、光伏产业促进绿色养殖的循环模式,高质量推动阜康市现代畜牧业提质增效。

  (三)试点分布式光伏建设(市发改委、住建局牵头)

  1.全面摸排承载资源。科学确定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及推进计划,积极开展各类可利用开发资源摸排测算工作,摸清全市党政机关建筑、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以及农村居民屋顶等可利用资源,梳理建筑年限、结构以及屋顶可利用面积、用电量等关键信息数据,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应用打牢坚实基础。

  2.明确优先发展重点。严格落实国家“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总体要求,坚持系统谋划、试点先行,在充分考虑现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电网接入条件基础下,选择房屋结构合理、建筑寿命期限长、可利用面积大的村、小区、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企业厂区等作为分布式光伏优先发展重点,以点带面实行整村、整小区推进,实现在城乡、园区稳步推开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

  3.强化群众宣传发动。按照“政府引导、公司运作、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国资平台,引进战略合作主体,开展资本或业务合作。坚持以实践、实效引导群众、发动群众,发挥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示范带头作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光伏建设的主题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投入光伏建设,形成政府有效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可量化、分类化和区域化高效推进。

  (四)全力提升环保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基地综合承载能力(产业园管委会牵头)

  1.坚持规划引领导向。根据空间布局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五化园区”“园中园”发展定位,以阜西、阜东创业孵化园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环保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基地产业发展和建设规划,利用阜康周边丰富硅基产业资源优势及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需求,规划发展新能源材料、新能源设备和新能源应用,支持环保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基地建成绿色低碳园区。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吸引产业集聚,持续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服务管理水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援疆资金,完善环保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基地水、电、路、气、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增强项目承载能力,保障光伏产业产业链项目顺利落地。

  3.科学布局绿色产业。依托阜康市硅基产业产能优势,重点引进国际国内技术领先的单晶硅电池、多晶硅电池、薄膜太阳电池制造、光伏电池片、电池组件生产等光伏产业全链产业,支持优先落户环保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基地阜东、阜西创业孵化园。以阜康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氯碱精细化工等六大产业为核心,鼓励发展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积极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努力建成辐射带动阜康六大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型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核心区。

  4.强化服务保障能力。针对投资低于1亿元的新能源和环保新材料项目,鼓励企业入驻阜东、阜西创业孵化园,依托已建成的4.1万平方米和在建的12.6万平方米高标准厂房及配套的研发、住宿、办公楼,助力企业投资拎包入驻。投资大于1亿元的新能源和环保新材料项目,确有用地建厂需求,全部入驻环保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基地。积极组建光伏全产业链发展基地服务团队,为入驻企业提供“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全过程服务协助办理项目落地手续,确保来阜投资企业“入驻舒心、生产安心”。

 五、政策支持

  (一)落实专班负责。成立阜康市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行业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对落地项目实行专班管理、专人负责制,落实项目定向服务和动态精准调度,积极帮助企业扫除发展障碍,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二)落实全程快办。全方位强化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实行专班“一对一”盯办、代办服务,由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审批责任部门全力配合,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扎实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最大程度函告审核、最快速度并联审批、最优限度容缺受理,全面提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服务效率。

  (三)落实重点要素。按照《昌吉州风、光伏项目开发管理二十一条措施(试行)》相关要求,对于拟实施光伏项目的地块,原则上按照每20万千瓦装机为一个单位明确四至坐标。将具备优先开发条件的拟实施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提前办理规划、土地、林草等前期手续,协助光伏企业依法做好草场征占用和租赁工作,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必要水源,积极解决其他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堵点卡点问题,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

  (四)落实金融支持。充分利用各类资金,加大对相关企业技术升级、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投融资模式,实施促进光伏全产业链发展的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及信贷政策,对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有信誉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鼓励企业采用挂牌上市,发债融资、股权众筹等形式,吸引民营资本、风险投资等资金参与光伏开发利用。

六、明确事项

  (一)支持企业抱团发展。重点支持以企业联盟、产业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鼓励支持企业多元化发展投资,建立“光伏+关联产业”的捆绑招商机制,带动市域内农业、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协调发展。鼓励支持在阜投资建设或引进关联产业的新能源企业,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报光伏项目,参与阜康光伏产业建设。

  (二)引导光伏多路径发展。市域内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后,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分配的光伏指标配套实施的光伏产业项目须落户阜康市1亿千瓦级光伏产业园,特别是要积极引导中泰化学、中泰矿冶、天龙矿业、国网新源等企业,通过煤电挖潜、自备绿电、多能互补等新能源发展路径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须在阜康市1亿千瓦级光伏产业园实施建设。

  (三)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充分把握各类市场化并网消纳项目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由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有前来阜康市投资光伏产业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所有申报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按流程上报(附件2)。实施项目申报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自治区、州要求进行承诺,申报和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取消该企业光伏项目申报资格。

  (四)实行土地动态管理。光伏发电项目按批次上报自治区发改委报批,所申报项目该批次未获得审批的,所有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支持性意见一律失效,需重新按流程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因特殊原因有效期最长也不得超过6个月。同批次申报项目通过自治区发改委评审并列入项目清单的,可优先选择所有未批复的光伏规划用地。

  (五)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所有光伏项目自核准(备案)后,企业要依法做好草场征占用和租赁资金的兑付,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原则上60天内完成开工前各类手续办理及相关资金支付,并实质性开工建设(永久建筑物、构筑物的第一方混凝土浇筑完成,下同)。光伏项目不超过6个月,光热项目不超过24个月,电化学储能项目不超过3个月。对不履行承诺、逾期未开工、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企业,对该企业及隶属集团的相关企业3年内不再受理新的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并视情况报请有关部门对企业相关惩戒情况在信用中国(新疆)网站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抓好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各分管市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协调、现场办公,及时解决投资项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并跟踪督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聚焦重点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融入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新格局中,积极主动认领任务,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把“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服务优质”作为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重要原则,以务实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全力以赴解决项目落地建设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为项目服务、为企业解忧、为发展助力。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聚焦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基本概念、政策解读、项目落地以及绿色低碳生活等内容,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面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宣传新能源开发利用,营造有利于大力发展新能源、崇尚绿色低碳生活的舆论环境,提高社会对新能源等项目的认知和接纳程度,吸引社会各界潜在投资主体进入新能源行业,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阜康市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阜康市光伏项目申报流程

附件1

  阜康市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阜康市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抢抓国家扶持发展新能源产业有力时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阜康市沙漠、戈壁、荒漠布局建设光伏发电、材料研发、设备制造、光牧互补、光农互补、分布式光伏等全产业链项目,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动阜康市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壮大,特成立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赵贤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赫广楠 市委常委

  韩 丁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林安营 市人民武装部政委

  牛 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林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努尔兰·伊力亚斯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俊芳 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成 员:耿艳宏 市发改委主任

  李 萍 市商务工信局党组书记

  赵建壁 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 建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李 虎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黄丹丹 市司法局局长

  眭 颖 市财政局局长

  罗 奕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 江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局长

  史建杰 市住建局局长

  赵志文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轶锋 市文旅局局长

  李 强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沈青林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党文军 市气象局局长

  罗治国 国网阜康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苏潘成 滋泥泉子镇镇长

  王喜明 九运街镇镇长

  安 军 城关镇镇长

  哈斯特尔 上户沟乡乡长

  木拉提别克 水磨沟乡乡长

  哈力比亚提 三工河乡乡长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韩丁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耿艳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俊芳、罗奕、赵志文、史建杰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光伏发电组(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装备研发制造组(由产业园牵头负责)、光农光牧互补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分布式光伏组(由市发改委、住建局牵头负责)。

二、部门职责

  产业园管委会:负责推进材料研发、设备制造等环保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基地内各类项目的实施,做好落地项目的协助及服务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把握新能源发展各类政策,利用规划用地情况积极争取新能源配置指标,统筹推进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光农、光牧类项目的相关手续协助办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支持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项目建设的实施,配合做好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用地等相关工作。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积极争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多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为阜康市发展光伏产业提供更多建设用地。同时在项目落地过程中配合做好草场征迁、牧民补贴等相关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分布式光伏设施项目建筑物、构筑物的甄选及施工安全行业管理(报建项目内容应包含光伏设施);指导乡镇对拟建户进行房屋质量、结构安全审查;负责指导乡镇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施工有关要求;负责对违反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实行信用惩戒。

  市商务工信局:负责积极引进大型企业参与阜康市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项目,围绕规划精心选商,优先考虑产业联盟和企业联盟参与阜康市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对绿色能源项目提供金融咨询,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托现有交通布局,配合企业完善自身交通网络。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负责服务好企业,加快完成光伏产业全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市文旅局:负责“光伏+文旅”“光伏+康养”项目的谋划与开发工作,并做好项目所选地内文物占压情况核验并出具支持性意见。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整合优化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办理流程,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推行“工程项目集中联合审批”,开启“办照即营业”“拿地即开工”“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本区域气象资料收集整理。

  各乡镇:配合做好光伏项目落地过程中草场征迁、牧民补贴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及问题。

  国网阜康市供电公司:负责协调对接昌吉供电公司做好相关电力专项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工作,根据光伏开发规划、现状电源布局等协调昌吉供电公司制定最优光伏接入方案,结合光伏项目投产计划,协调做好配套送出电网工程的建设,保障光伏并网消纳。

附件2

  阜康市光伏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谋划阶段

  1.1市发改委收集阶段企业申报情况相关资料。

  1.2召开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进行初审。

  1.3初审通过后由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

  2.项目初审通过后

  2.1项目业主按照《项目编制大纲》编制新能源项目申请报告。

  2.2市自然资源局出具项目选址用地初步意见,对项目拟用地现状分类,是否符合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较大规模耕地,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矿产压覆。

  2.3市林草局出具选址是否占用林地、草地证明。

  2.4市人武部出具选址是否涉及军事设施等敏感区证明。

  2.5市文旅局出具选址是否涉及文物保护区证明。

  2.6市投资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书。

  2.7市发改委收集企业资料,提交市人民政府审议。

  3.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按照申报流程上报项目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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