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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储能集装箱安全出口指南在厦发布

厦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01-26 12:36:32 作者:吴晓菁 陈旭 林昕昀

  近日,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市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厦门港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海上运输安全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是全国首个针对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以下简称“储能集装箱”)的海上运输安全技术指南。《指南》将有效防范和降低储能集装箱海上运输安全风险,为厦门口岸储能集装箱海运规范出口提供专业指导,提升企业产品海运出口能级。

  储能集装箱是指安装并固定在经特殊设计的集装箱运输组件中含有锂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或锂金属电池组的移动供电装置,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属于第九类危险货物。

  2022年7月,我省新能源龙头企业宁德时代制造的储能集装箱亟须海运出口贸易,但该产品以集装箱作为整体运输组件,与现有公约存在概念不一致、试验检验方法无法开展等适用性争议。同时,超重、超大的定制产品海上运输实践经验较少,缺乏技术数据支撑。

  在此情况下,厦门海事局主动“接单”企业需求,组织开展第三方安全技术研究,创新编制产品临时安全措施,全国首创“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安全保障机制”,在口岸各部门通力协作下,2022年7月25日,顺利保障宁德时代制造储能集装箱厦门港集装箱班轮批量混载海运出口首航试点,这在全国尚属首次。试航至今,已累计保障36个航次、1032台储能集装箱安全海运出口,累计货值超50亿元人民币。

  《指南》在总结厦门港前期试验航次累积经验、监测数据和突出产品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海运危险货物国际公约、国内相关法律、集装箱检验技术规则和锂离子电池、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相关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海运储能集装箱各环节技术要求,实现储能集装箱海上运输全链条安全责任清单式管理。

  针对储能集装箱无法在装箱过程监装的问题,《指南》创造性提出由集装箱检验机构对经改造后的储能集装箱开展符合性认证检验的方式,保障锂电池组牢固安装在集装箱组件中的同时提升产品“装箱”效率。针对海运可能出现的颠簸、上浪、雨雾和太阳暴晒高温等运输情况,《指南》设计了合理的试验要求、符合性检验以及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来源:厦门日报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陈旭 林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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