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获批创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6-09-01 来源:中国电力报

  国家能源局8月30日印发《关于持甘肃省创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复函》,确定甘肃省成为全国第二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根据国家复函,甘肃省在创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中要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提高新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重,到2020年新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达50%、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以上;新能源发电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建立相应的电力调度运行体系,解决风电和光伏弃风弃光问题;提高外送电中新能源电量的比重,确保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年输送新能源电量占比达40%以上;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决遏制新增煤电机组的建设,确保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25%以上。

  为实现既定目标,甘肃省将建设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协调发展新机制,探索甘肃新能源与西北区域内水电联合优化运行机制;加快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政策措施和输配电价改革,扩大外送电规模;有序推进风电产业发展,重点打造光伏基地,推进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和地热能开发利用;大力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扩大终端环节清洁电力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等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强农网建设,推广电能替代;加强河西走廊、兰州到陇东和西北区域750千伏省际主网架建设,增加甘肃新能源电力外送比例;力争到2020年,将甘肃建成国家重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基地、新能源生产基地、新能源科技进步基地和新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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