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认为,弃风、弃光问题如果不能尽快有效解决,我国提出的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15%的目标承诺就不可能兑现,不仅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任务无法完成,一个本可以领先全球的战略新兴产业也会半路夭折。
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核定了重点地区新能源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
“《通知》作为落实2016年3月24日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核心措施,为落实《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提供了具体措施和手段。”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分析,这也为“弃风、弃光”企业进行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不过,尽管国家一直从政策上鼓励新能源的发展,但是从现实看,“弃风、弃光”现象十分严重。以风电为例。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弃风情况愈发严峻,弃风电量1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5亿千瓦时,已超过去年弃风总量的一半,平均弃风率2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三北”地区平均弃风率逼近40%。
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时璟丽指出,《通知》如果能够执行,对缓解“弃风、弃光”会起到很大作用,但在地方能否得到很好的执行还有待观察。
未达最低保障不得新建项目
值此背景,《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主管部门和电网调度机构应严格落实《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关于优先发电顺序的要求,严禁对保障范围内的电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煤电等其他电源支付费用的方式来获取发电权,妥善处理好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调峰机组优先发电和辅助服务市场之间的关系,并与电力交易方案做好衔接。
具体来说,光伏发电、风电的重点地区根据目前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被分为一类和二类,各地的保障性收购小时标准不同,其中光伏发电最高门槛为1500小时,最低1300小时;风电最高为2000小时,最低1800小时。以宁夏、甘肃嘉峪关、新疆克拉玛依等地为例,按照《通知》规定,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为1500小时,也就是说,如果当使用情况低于这个数量时,政府必须出手购电,以扶植新能源发电企业。
“这一举措相当于‘兜底’,解决了部分地区光伏、风电无法消纳的问题,有利于短时间内减少弃风、弃光的现象”,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但是在全国电力大范围过剩的环境下,仅依靠这一政策难以解决问题。未来,还是应该减缓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风电、光伏建设。同时,还要争取在其他市场前景相对广阔的城市进行布局,才能避免弃风、弃光问题的长期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要求未达到保障小时数要求的省(区、市)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保障要求,除资源条件影响外,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的,不得再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这其中包括纳入规划或已经核准的项目。
“风光“背后遇尴尬
按照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要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5%。在一系列利好政策支持下,近年来我国风电投资热度居高不下。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风电产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新增装机容量3297万千瓦,再创历史新高,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29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8.6%。这一数值也占到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的1/4。
不过,漂亮的装机数据换来的仅仅是表面“风光”。在风电装机快速增长,我国风电产业实力不断增强的同时,风电消纳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风机“晒太阳”现象突出,因此而造成的资源浪费更是严峻。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日前发布的一组数据,反映了全国“弃风限电”的严峻程度:自2010年开始,全国平均弃风率长期高于10%,2015年这一数据攀升至15%。特别是在2015年入冬后,甘肃、宁夏、黑龙江等省区的一些风电项目的弃风率更是高达60%以上。
更为严重的是,在这些问题短期内无法得到解决的同时,风电装机还在持续上升。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指出,“三北”地区弃风问题进一步加剧,部分地区弃风率超过30%。“十三五”期间,风电发电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面临更大压力。
在光伏领域,情况同样是惨不忍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今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累计弃光电量为46.5亿千瓦时,弃光率12.62%,全部集中在西北地区的甘肃、青海、新疆和宁夏四省区。其中甘肃弃光率达到30.7%,新疆为22%。
储能应用成破局良方
而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化解弃风、弃光,突破行业困局,不仅只能倚赖政策层面,储能技术无疑也将发挥重要作用。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起草的《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动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调峰辅助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流传开来,储能参与“三北”地区调峰的消息刷爆了行业圈。那么储能是现阶段解决弃风、弃光最经济有效的途径吗?
专家普遍认为,储能有多种用途,是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连续、不稳定、不可控性,实现跟踪计划发电,实现安全稳定供电的必要手段。
关于储能的经济效益,“电池储能伴随着可再生能源普及应用而产生。”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张华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此,储能的效益必须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健康效益、幸福指数等多方考量。”
“就我了解,国内已有储能企业布局弃风、弃光发电场,储能应用还是有商机的,不是大家普遍认为的储能经济不可行,但目前储能是用作调峰还是平滑出力输出,前者应该取决于成本,后者取决于调度政策。第二,目前储能电池技术降成本的最有效途径是提升储能系统在实际应用场景下的循环寿命。这一点业界正在努力,包括现有储能技术的改进以及新型低成本储能技术的研发。”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储能技术研究组组长陈永翀坦言。
现阶段,中国针对储能尚未出台补贴政策,但不少储能示范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以张北风光储输项目最为典型,另外一些储能商业项目,如海外调频市场、微型电网市场、离网市场上,应用比例也在不断走高。现阶段中国储能尙处于发展的初期,随着储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也必将迎来爆发式增长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