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将占到总装机容量的35%,每年消纳清洁能源电量将达到2.2万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提高到15%。
但国家电网公司有意在“十三五”期间快速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国家电网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任张正陵2017年1月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我国规划到2020年消纳2.2万亿千瓦时清洁能源电量,但国家电网目标是到2020年消纳4万亿千瓦时清洁能源电量,这将对解决调峰能力不足的问题起到很大推动作用。
国家电网官方数据显示,2016年在该公司经营范围内,消纳清洁能源1.1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这减少标煤燃烧3.8亿吨,减排二氧化碳9.5亿吨。
弃风弃光是局部问题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26亿千瓦,其中,国家电网调度范围之内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装机容量为2.04亿千瓦,在全国的比重为90%。
同时,2016年我国风电发电量24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太阳能发电量662亿千万时,同比增长72%。
在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的全国27个省区中,有15个省区的新能源新增发电量已经超过火电新增发电量;有16个省区新能源发电已经成为第二大电源。
不过,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相关数据,在2016年上半年,中国弃风弃光电量达到371亿千瓦时,半年的弃风弃光电量已经相当于2015年全年的弃风弃光电量,甚至超过了2015年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也就是说,我国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提升速度赶不上新能源项目的扩张速度。
但据张正陵分析,我国新能源消纳问题是局部问题,“从去年(2016年)情况看,新能源消纳在中东部地区基本没有问题,在国家电网调度范围之内的全国27个省区中,有15个省区基本上没有弃风问题。有问题的是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这两个地区的弃风电量占到全国的90%左右。其中,西北地区又比东北地区的弃风状况严重,占到全国弃风电量的2/3左右。尤其是西北地区的甘肃和新疆,两个省区的弃风电量就占到全国的60%左右。”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已经调整新能源发展策略。在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我国强调在“三北”地区调整新能源发展节奏,同时加大在新能源消纳能力较强的中东部地区的发展力度。
四方面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
为了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制定了促进新能源消纳的20项措施。
按照张正陵的解读,这20项措施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在电源侧解决调峰能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在我国“十三五”消纳清洁能源电量目标的基础上提高国家电网自身的目标,以便跟上我国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势头。
我国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是,2020年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根据本报记者的测算,这基本上相当于在2016年年底相关指标的基础上,分别再增加40.94%的风电装机容量、42.08%的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二是扩大新能源的消纳范围,指望新能源项目就地、就近消纳肯定是不行的。
三是在负荷侧找到新的需求点,比如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发展很快,如果新能源的价格能与这个趋势配套,将会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
四是进一步推动统一电力交易市场的建立,如果没有市场机制,存在省区之间的消纳壁垒的话,新能源的消纳问题最终不会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