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参加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600MW)、侯马热电分公司2#机组(300MW)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会议听取了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600MW)、侯马热电分公司2#机组(300MW)烟气超低排放环保设施改造和运行情况,太原市、临汾市环境监测站关于验收监测情况以及专家组对两台机组的现场检查意见,经讨论,同意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600MW)、侯马热电分公司2#机组(300MW)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环境保护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会议要求,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侯马热电分公司要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实施意见》《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环保验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强化对超低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细化运行规程,加强人员培训,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加强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及在线监控设施等仪器、仪表的日常巡检、校验和维护工作。超低排放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要满足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确保在线数据准确可靠、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