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委托山西核准以来,山西能源监管办立足山西实际,从服务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源行业和能源企业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低热值煤发电核准权限下放后续服务和监管工作,努力为省政府核准项目提出独立监管意见,建立了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监管和服务机制,开展全过程闭环监管,确保国家产业政策能够有效落实,有效促进了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山西能源监管办于2016年8月以来,根据既定工作方案,组织对省内部分在运低热值煤电厂入炉燃料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对全省低热值煤发电企业入炉燃料使用情况、在线监测系统推进及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其他企业进行了函调。通过检查,基本理清当前山西低热值煤发电企业入炉燃料实际情况,掌握了较为准确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检查中发现,低热值煤电厂在燃料使用及管理方面比较薄弱,低热值煤资源利用效率偏低,亟待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燃料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低热值煤电厂在燃料使用方面存在不符合核准文件要求的情形。如:华电大同第一热电厂有限公司2016年燃料使用及现场存煤煤种与核准文件要求的煤种不符,存在大量使用原煤的现象;华电国际朔州热电分公司2016年燃料使用与核准文件要求的配套煤源不符,所用燃料未使用配套煤源而全部向社会采购;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燃料使用及现场存煤煤种与核准文件要求的煤种不符,存在大量使用原煤的现象;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燃料使用及现场存煤煤种与核准文件要求的煤种和配套煤源不符,存在大量使用原煤的现象。二是个别低热值煤电厂在燃料使用方面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情形。如:龙川电厂、大能热电均以煤矸石为主要燃料,2016年入炉煤热值均超过3500大卡的规定。三是在运低热值煤电厂供电煤耗普遍偏高,2016年高于全省火电平均水平24.72克/千瓦时。
针对部分电厂大量使用原煤的问题,山西能源监管办在行业内进行了通报,并向相关企业及其上级集团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企业结合各自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山西能源监管办。随后,山西能源监管办密切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相关问题能按期整改到位。
今后,山西能源监管办将加大监管力度,丰富入炉燃料在线监测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研究探索建立低热值煤发电监管评价考核体系,确保国家产业政策能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低热值煤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调整能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