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无集中供暖电锅炉电采暖用户可申请优惠电价

发布时间:2017-11-27 来源:西部网

  70多岁的王师傅最近成功地申请到了采暖优惠电价,算下来冬季能省不少钱。供电部门提醒市民,一户一表用户如符合条件可到附近供电营业厅进行办理。

  王师傅家住莲湖路,他告诉记者,自己和儿、孙共5口人住在一起,小区虽然有天然气,但因为厨房太小无法安装壁挂锅炉,因此冬季一直依赖电采暖,买了三个电暖气,这样下来电费就可观了,买500度电十来天就用完了,因为执行的是阶梯电价,每年都要用到第三档的高电价。看到华商报登的可申请采暖优惠价的消息后,他准备好证明11月中旬到西一路附近的供电营业厅去申请,随后有工作人员到家里来实地看了情况,很快就批下来了优惠电价。“这样冬天用电就能放开点,以前都不敢长时间开,担心电费太高。”王师傅说。

  据西安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近期陆续有市民提出采暖优惠电价申请,营业厅也都在进行宣传,发放告知书引导大家积极申办,也有市民因为不是一户一表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未能办理。

  据了解,根据物价、供电部门规定,电采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和条件为:对省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申请执行居民电采暖政策的客户,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持户主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用电地址相符的房屋产权证书(或宅基证)、物业办和小区管理单位(街道办、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的非集中供热证明以及近期交纳电费的凭证到就近的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供电企业现场核实该客户家中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并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执行电采暖政策。对在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间开始执行(或取消)电采暖电价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其阶梯档位按照实际月份数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如:“一户一表”居民客户12月15日起执行电采暖电价政策,则其阶梯年内阶梯月份数为9个月(免阶梯月份为1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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