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130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彰,其中,张家口市建立四方协作机制、探索可再生能源扶贫新路的经验做法在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和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张家口市于2017年2月,首创“政府+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侧”共同参与的“四方协作机制”,拓宽了传统电力的“发-输-用”单一化交易渠道,建立新型的多对多交易机制,形成了变“弃风弃光电”为“低成本经济电”新模式,从根本上降低可再生能源电力使用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应用,推动清洁电力的大规模消纳。
近年来,张家口市风电光伏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张家口市一张靓丽名片。
探索可再生能源消纳出路
张家口市域内可开发风能资源储量达40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可开发量超过3000万千瓦,生物质资源年产量200万吨以上,丰富的资源条件为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张家口市位于北京、天津的上风口,是国家西电东送和北电南送的咽喉要地,是500千伏输电大通道,如果原来烧煤的企业和群众普遍改用风电,那么京津冬季的蓝天白云将会明显增加。
“作为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及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依托独特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意义重大。”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2016年,张家口市启动2000万平方米清洁能源供暖工程。但在推广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问题是电供暖成本比燃煤集中供热高出近1倍,与此同时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超过1300万千瓦,需要扩大就地消纳应用。
基于此,2017年2月,张家口市从体制机制上求突破,首创“政府+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侧”共同参与的“四方协作机制”,即由政府牵头,与电网公司合作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平台,风电企业将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之外的发电量通过挂牌和竞价方式在平台开展交易,通过市场化交易,将清洁电力直接销售给电供暖用户;同时,通过风电企业让利和降低输配电价政策,使电供暖成本与燃煤集中供热基本持平,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应用,提高就地消纳比例。
市场化交易模式日趋成熟
在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2017年10月,张家口“四方协作机制”正式建立,并于当月底完成首次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交易挂牌电量1930万千瓦时,成为全国首个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纳入市场直接交易的成功范例。
2017年-2018年采暖期,张家口市共完成6次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风电企业参与交易电量和受益电供暖用户数量不断增长,市场化交易效果良好,清洁供暖用户使用成本大幅下降,用户参与交易积极性高涨。据统计,纳入市场交易的风电企业有47家,装机容量约为583万千瓦,累计交易挂牌电量合计1.4亿千瓦时,其中纳入四方协作机制,享受市场化交易优惠电价政策的有138户电供暖用户,供暖面积139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清洁供暖模式,2018年8月,省发改委印发了市发改委制定的《张家口市参与四方协作机制电采暖用户准入与退出管理规定(试行)》及《张家口市参与四方协作机制高新技术企业和电能替代用户准入与退出管理规定(试行)》方案,明确规定了对于参与“四方协作机制”的电采暖、电能替代及高新技术企业准入条件及可享受到的诸多优惠政策,旨在将纳入“四方协作机制”的用户从单一的电采暖逐步扩展到电能替代、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向多元化发展。
“去冬今春(2018年-2019年)采暖期首次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共有47家风电企业参与其中,交易电量达到729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2%,180家电供暖用户及13家电能替代用户从中受益,涉及供暖面积180万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张家口市首次将电能替代工程正式纳入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不仅扩大了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规模,也为今后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为京津冀地区推广绿电铺路
“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电供暖用户可享受到0.1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较正常的低谷电价0.28元/千瓦时降低了近一半,为清洁能源供暖推广扫清了最大障碍。”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张家口市通过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累计交易电量突破2.66亿千瓦时,实现了政府要绿、企业要利、居民要暖的多赢,为国家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能源供暖、突破可再生能源消纳瓶颈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随着“四方协作机制”扩大应用,2000万平方米清洁能源供暖全部完成后,年可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近30亿千瓦时,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电能替代用户提供清洁绿色电力超过12亿千瓦时。若在京津冀范围内试行推广,将有效缓解京津冀区域冬季供暖天然气供应压力,为京津冀打赢污染治理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贡献绿色新能量。
基于此考虑,2018年11月8日,在张家口市“四方协作机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结合京津冀地区实际,制定并发布《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对于京津冀地区参与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及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权利、义务、准入、退出、交易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北京、天津、冀北电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北京、天津、冀北及雄安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京津冀地区的售电公司都可以通过协商、挂牌等市场化方式进行中长期电力交易,将为推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促进京津冀可再生能源一体化消纳提供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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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130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彰,其中,张家口市建立四方协作机制、探索可再生能源扶贫新路的经验做法在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和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张家口市于2017年2月,首创“政府+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侧”共同参与的“四方协作机制”,拓宽了传统电力的“发-输-用”单一化交易渠道,建立新型的多对多交易机制,形成了变“弃风弃光电”为“低成本经济电”新模式,从根本上降低可再生能源电力使用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应用,推动清洁电力的大规模消纳。
近年来,张家口市风电光伏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张家口市一张靓丽名片。
探索可再生能源消纳出路
张家口市域内可开发风能资源储量达40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可开发量超过3000万千瓦,生物质资源年产量200万吨以上,丰富的资源条件为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张家口市位于北京、天津的上风口,是国家西电东送和北电南送的咽喉要地,是500千伏输电大通道,如果原来烧煤的企业和群众普遍改用风电,那么京津冬季的蓝天白云将会明显增加。
“作为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及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依托独特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意义重大。”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2016年,张家口市启动2000万平方米清洁能源供暖工程。但在推广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问题是电供暖成本比燃煤集中供热高出近1倍,与此同时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超过1300万千瓦,需要扩大就地消纳应用。
基于此,2017年2月,张家口市从体制机制上求突破,首创“政府+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侧”共同参与的“四方协作机制”,即由政府牵头,与电网公司合作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平台,风电企业将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之外的发电量通过挂牌和竞价方式在平台开展交易,通过市场化交易,将清洁电力直接销售给电供暖用户;同时,通过风电企业让利和降低输配电价政策,使电供暖成本与燃煤集中供热基本持平,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应用,提高就地消纳比例。
市场化交易模式日趋成熟
在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2017年10月,张家口“四方协作机制”正式建立,并于当月底完成首次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交易挂牌电量1930万千瓦时,成为全国首个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纳入市场直接交易的成功范例。
2017年-2018年采暖期,张家口市共完成6次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风电企业参与交易电量和受益电供暖用户数量不断增长,市场化交易效果良好,清洁供暖用户使用成本大幅下降,用户参与交易积极性高涨。据统计,纳入市场交易的风电企业有47家,装机容量约为583万千瓦,累计交易挂牌电量合计1.4亿千瓦时,其中纳入四方协作机制,享受市场化交易优惠电价政策的有138户电供暖用户,供暖面积139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清洁供暖模式,2018年8月,省发改委印发了市发改委制定的《张家口市参与四方协作机制电采暖用户准入与退出管理规定(试行)》及《张家口市参与四方协作机制高新技术企业和电能替代用户准入与退出管理规定(试行)》方案,明确规定了对于参与“四方协作机制”的电采暖、电能替代及高新技术企业准入条件及可享受到的诸多优惠政策,旨在将纳入“四方协作机制”的用户从单一的电采暖逐步扩展到电能替代、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向多元化发展。
“去冬今春(2018年-2019年)采暖期首次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共有47家风电企业参与其中,交易电量达到729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2%,180家电供暖用户及13家电能替代用户从中受益,涉及供暖面积180万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张家口市首次将电能替代工程正式纳入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不仅扩大了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规模,也为今后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为京津冀地区推广绿电铺路
“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电供暖用户可享受到0.1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较正常的低谷电价0.28元/千瓦时降低了近一半,为清洁能源供暖推广扫清了最大障碍。”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张家口市通过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累计交易电量突破2.66亿千瓦时,实现了政府要绿、企业要利、居民要暖的多赢,为国家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能源供暖、突破可再生能源消纳瓶颈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随着“四方协作机制”扩大应用,2000万平方米清洁能源供暖全部完成后,年可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近30亿千瓦时,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电能替代用户提供清洁绿色电力超过12亿千瓦时。若在京津冀范围内试行推广,将有效缓解京津冀区域冬季供暖天然气供应压力,为京津冀打赢污染治理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贡献绿色新能量。
基于此考虑,2018年11月8日,在张家口市“四方协作机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结合京津冀地区实际,制定并发布《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对于京津冀地区参与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及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权利、义务、准入、退出、交易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北京、天津、冀北电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北京、天津、冀北及雄安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京津冀地区的售电公司都可以通过协商、挂牌等市场化方式进行中长期电力交易,将为推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促进京津冀可再生能源一体化消纳提供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