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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电力数据要素作用 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国家电网报 发布时间:2023-05-09 16:14:15 作者:吕艳丽 张舸

  国家电网报随着数字与社会生产生活的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我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实体经济。为推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全面落地,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中共中央、国务院2022年印发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基础制度,鼓励发挥数据要素生产力的价值创造作用,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资源配置效能。

  今年,我国继续实施多项举措推动数字经济全面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2月份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3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电网企业涉及海量的数据资源,正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数据二十条”及相关规划、方案出台后,电网企业需顺应数据要素化使用趋势,提升数据要素管理能力和相关技术水平。

 完善电力数据制度体系

  “数据二十条”围绕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构建数据产权制度、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以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为数据流通交易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同时,也对参与数据流通交易的企业提出相关要求。“数据二十条”为挖掘电力数据要素价值创造了机遇,也推动着电力数据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和收益分配制度,有利于增强市场参与主体的信心。“数据二十条”除着力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外,多次提及保障数据处理者的合法权利,支持数据处理者依法依规行使数据应用相关权利,可推动电网企业合法合规持有、加工和使用电力数据,激活电力数据要素潜能,促进电力数据的合规流通。

  电网企业可依托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在识别和区分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基础上实现数据确权授权。数据产权制度是电网企业参与电力数据流通和交易的重要基石,有助于电网企业利用自有的丰富电力数据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电网企业在此过程中可以参与电力行业数据管理能力标准体系的制订,储备、研发电力数据流通中的相关安全技术。

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

  “数据二十条”通过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强化高质量的数据要素供给。电力数据类型涉及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以及个人数据,数据内容丰富、规模庞大且治理难度大,电网企业面临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压力。

  “数据二十条”要求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加强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强化统筹授权使用和管理,推进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电网企业针对部分电力数据纳入公共数据的实际,可以基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等用途,探索不同的公共数据开放模式;适应企业数据授权使用新模式,促进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按照个人授权范围处理个人信息,保障个人信息合理利用。

  “数据二十条”强调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坚持“宽进严管”原则,牢固树立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在数据采集汇聚、加工处理、流通交易、共享利用等各环节,推动企业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优势和技术手段排除、限制竞争,实施不正当竞争。提出应当规范企业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中的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有规可循、有序发展、安全可控。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登记及披露机制,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打破“数据垄断”,促进公平竞争。电网企业也面临更严格的数据治理要求和治理责任,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进一步完善相关体系建设,提升电力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

  电网企业作为数字经济的践行者,需把握政策机遇,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健全安全合规管理体系,满足新的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要求,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

  进一步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储备与数据流通交易活动相适应的电力数据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做好数据资源和数据资产管理。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探索企业数据与个人信息数据市场自主定价模式。

  加强数据安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建立企业内部数据安全审查、算法审查、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制度。规范数据流通交易活动,制订数据流通和交易负面清单,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不得直接开放。强化数据本身的安全,采取分类分级、加密脱敏等防护措施,保障数据及数据承载信息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强化数据流通中的安全,探索安全可信的公共数据供给方式,加快突破数据安全治理关键技术,采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等更加安全的技术方案。在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提升纵深防护和综合防御能力。

  (作者:吕艳丽 张舸 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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