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采购问题专项排查、编制电子采购平台年度监督计划、健全线下采购和异常中标情况日常监督体制……4月初,随着一系列监督体系工作的不断完善,标志着天津电建2018年度采购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为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及公司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做实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杜绝采购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合规采购、健康经营,天津电建下发了《关于开展采购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采购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此次排查为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8日期间发生的采购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工程分包、服务分包的采购。排查工作将重点治理“将符合招标条件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而进行采购”等21项违规问题和“进行虚假招标,与供应商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等4项目违纪问题。
据悉,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将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抽查、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开展。天津电建将遵循“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排查不力、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部门)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招标管理规定和廉洁从业规定,且不能及时整改,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核实,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时,针对在采购活动中比例大、使用率高的电子采购平台,该公司纪检监察部还于近日编制了《2018年度电子采购平台监察计划》。“计划”以季度为单位,明确了21条详细的监察内容,涵盖分包商使用、服务商使用、“招、评、定”分离、单一来源采购、延续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实施程序及审批等方面情况,并明确了各项监察内容的负责人、责任人。完成定期监察和重点抽查后,将由专人对监督情况进行汇总,及时编制、发布《季度电子采购平台监察情况报告》。确保对电子采购平台日常监督监察的“全覆盖、无死角、可视化”,让存在于采购活动中的廉洁风险无处藏身。针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部将给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印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其督促责任单位说明情况,并做好跟踪督办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