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电网公司印发《党组织工作经费安排、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共6章18条,对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作出规定。
《细则》结合该公司实际,提出建立党组织工作经费“准入清单”,细化党内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党内表彰、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内关怀、阵地及信息化建设等6类29项具体使用项目和支出标准,凡不在“准入清单”内的开支项目一律不予开支。
《细则》对上级提出的“党组织工作经费要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的使用原则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党组织工作经费可在同一法人单位内统筹使用,每年要有不少于50%的经费用于生产经营一线党组织分配和使用,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