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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充电站项目相结合的政策咨询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8-11 00:00:00

  问题: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厂拟利用厂区部分建筑物屋顶和部分未利用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在电厂厂前区停车场配套相应的充电设施,为周边物流企业及社会车辆提供充电配套服务。想咨询一下在光伏接入方式和充电桩供电方式方面能否有效结合,实现光伏给充电桩供电,形成“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或者光伏通过电厂厂用电系统和充电桩实现“全部自发自用”。

  留言时间:2021.7.22

  

  答复: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城乡用能方式有重大战略意义,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能够改善用电结构、促进民生发展,我们鼓励并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支持通过先进的用电优化控制手段实现“全部自发自用”。

  答复时间:2021.7.30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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