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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合肥日报 发布时间:2022-08-12 10:28:29 作者:赵俊松

  记者从8月10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我省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从研发创新、做长做宽产业链、市场开拓、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等多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关键词:创新

  创新是安徽最闪亮的名片。《若干政策》明确,我省将实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20%的补助,单个项目省级补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

  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省支持十大新兴产业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规定给予支持。

关键词:产业链

  产业发展离不开项目支撑。《若干政策》指出,将支持具有较强资金实力、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的龙头企业在我省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项目。将制定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补短板清单,对企业投资建设清单内项目,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

  围绕产业链,我省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企业和整车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鼓励零部件企业与整车企业组建产业创新共同体,协同开展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配套率。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一级、二级配套供应商,每新配套一家整车企业,各市可根据合同金额等因素择优给予奖励。

关键词:推广应用

  《若干政策》提出,2022年起,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合肥、芜湖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除外),其他市区占比不低于80%。同时,鼓励城市快销品、家用电器、家居建材、快递物流等领域配送车辆由传统燃油车、低速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在符合公务用车标准和单位需求的前提下,全省范围内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带头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环卫、园林、市政、消防、机场、景区等车辆新能源化。自2022年起,新增或更新上述车辆,原则上应为新能源汽车(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除外)。

 关键词:基础设施

  根据《若干政策》,未来,我省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停车场车位应100%预留安装条件。

  开新能源车上高速,最担心没地方充电。《若干政策》明确,我省将扩容升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至2025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总量达到2000个以上,换电站达到50座以上。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须配建必要的充(换)电设施。

  《若干政策》指出,将支持合肥建设换电试点城市及“双智”试点城市,以“适度超前、集约高效”为原则,加快推动换电站服务网络建设,在私人、营运、网约车领域先行规划布局换电站。至2025年,合肥市换电站总量达到140座以上,日服务能力4万次以上,在合肥市主城区形成10分钟换电服务圈。(赵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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