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优做强锂电新能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富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设立不少于50亿元的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和引进一批具有带动性、支撑性和引领性的锂电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若干政策提出,要大力支持锂电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锂电产业上、中、下游关键环节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支持引进正极材料、下一代负极材料、动力电池等领域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对投资规模达10亿元以上且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亿元的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锂电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若干政策还提出,支持锂电企业上市融资,对符合条件的锂电企业给予上市奖励。在国内证券交易所新增首发上市或重组上市(含借壳上市)并完成注册地回迁的锂电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新增首发上市的锂电企业,按照其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依托丰富的锂矿资源,江西省近年来大力招引锂电头部企业,加快推进锂电产业全链条、集群式发展,已先后引进宁德时代、国轩高科、吉利科技、欣旺达、蜂巢能源、比亚迪等一批锂电行业头部企业投资超百亿项目的落户。(记者 覃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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