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电动汽车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建设。12月2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在财政资金支持下,全省共新建和升级改造公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终端156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能够提供充电服务。
为解决电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逐年增加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今年,省财政加大了资金筹措力度,支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设施的输出功率给予补贴,打通电动汽车应用推广“最后一公里”,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建设。
同时,我省还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通过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等,按照“谁运营、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解决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问题。
根据各地发展需求和应用特点,按照城乡结合、相互补充、分类实施的原则,我省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布局,完善主要城区、拓展县城乡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对电动汽车推广较快的地区,在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化、智能化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其普及应用。
据介绍,2023年年底前,我省将进一步加密优化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农村公路沿线也将得到有效覆盖。(记者唐佳丽)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