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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市、区)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1-31 10:52:3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其中明确了部分省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

  天津市

  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0.60元,电动公交车充换电服务费每千瓦时0.80元,其他电动车充换电服务费每千瓦时1.0元。

  山西省

  0.45元/千瓦时。

  上海市

  充电服务费不高于1.3元/千瓦时。

  海南省

  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0~0.9元/千瓦时;其他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5~1.1元/千瓦时;充换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0元/公里(包括电费、电池租赁和充换电服务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重庆市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超过每度0.4元。

  甘肃省

  各地按照定价权限制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0.50~0.7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相关文件。

  青海省

  上限标准为0.30~0.85元/千瓦时,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

  最高0.45元/千瓦时~0.5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附公告原文及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3年 第1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现予以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8号公告同时废止。

  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xlsx
b0e2b48ae0acdeddb336112aec9cd70d.xlsx(205.15 KB)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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