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辽宁省大连市信用中心与大连供电公司正式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该地区用电客户纳入征信系统管理。
大连市信用中心作为大连市政府直属机构,是大连社会信用体系唯一的官方权威机构,向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大连市信用中心与大连供电公司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正式启用,有利于双方发挥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威慑作用,加强供用电市场违规违约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将企业和个人用电情况纳入征信系统,有利于我们掌握客户生产经营动态信息,有效防范和处置电费回收风险,提高用电客户诚信用电意识,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保障。”大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谷万江介绍说。该公司充分发挥覆盖所有客户的营销信息系统作用,通过在征信系统内及时共享企业和居民的用电交费信息,助力市场主体通过信用系统掌握企业经营情况,获取企业诚信经营的客观评价。
在征信管理过程中,客户用电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经政府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的,及时纳入失信行为记录;对于情节较轻、尚未达到行政处罚或司法判决的,经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认定后,列入重点警示名单,并及时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信用记录。产生失信行为的企业与个人通过相应的修复措施可恢复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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