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制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公司监督执纪工作的主要工作环节尤其是审批环节,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2018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则》从2017年1月下发试行到2018年12月正式成为党内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
为推动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贯彻执行《规则》,公司纪检监察组制定了《指引》。《指引》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监督执纪主要工作程序进行了详尽规范,同时收集并整理出六大类76份常用表单模板,为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提供参考。
《指引》还明确了16项监督执纪主要工作环节的报批程序。其中,部分工作环节按照公司纪检监察组、公司各级派驻纪检机构、公司所属各级纪委三个类别分别确定报批程序,强调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要求严格按程序报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公司纪检监察组信访案管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的发布,将有利于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做到精准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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