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报讯 近日,经南方电网公司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南方电网公司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旨在进一步推动公司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建设,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办法》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有关要求,聚焦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运作的规范性、有效性以及董事会文化建设、监事会作风建设等,创新制定评价指标、内容和方法。评价工作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企业内部评价与出资人评价相结合,做到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办法》还规定了董事会、监事会评价的等次和比例,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旨在促进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围绕企业价值创造发挥作用。据悉,《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股东出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子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不含委托管理企业),未设监事会企业的监事工作评价参照执行。
《办法》的出台实施,树立了鲜明的评价导向,将切实推动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高效运作,为公司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注入新动力。 (杨剑 窦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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