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电网公司党组审议印发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且主营业务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非管制类子公司经理层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提供了系统规范的操作指南。《规定》的印发,既是公司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署、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规定》明确,职业经理人是指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理,在充分授权范围内依靠专业的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厘清了公司党组、人力资源部门以及子公司董事会、党委在职业经理人管理中的职责和界面,提出了职业经理人任职条件、选聘程序、契约签订、考核评价、薪酬激励与监督约束、培养发展、退出等管理要求,并就其劳动组织人事关系、因私出国(境)、保密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抓好契约化管理是关键。《规定》要求,通过签订“两合同两书”(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构建以契约为核心的权责体系,建立与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力争实现经营业绩指标跑赢市场、优于同行,并实行薪酬水平“业绩与薪酬双对标”,鼓励子公司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中长期激励机制。《规定》还明确职业经理人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当年绩效薪金、任期激励并解除(终止)聘任关系,实现“市场来市场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作用,激发企业经理层人员活力。
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第一年,《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是公司今年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健全完善职业经理人机制,有利于国有企业解决委托代理链条中的激励不足问题,推动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下一步,按照公司党组的统一部署,将按照“成熟一家、推行一家”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子公司稳步推行经营班子职业经理人制度,打造经营管理人才竞争新优势,助推提升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巴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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